綠化養護招標管理要求:
⑴管理要求:
1,發包人對綠化養護工作的指導或發包人指出承包人綠化養護工作的不足之處,承包人應無條件實施和改進,直至達到合同和本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
2、發包人有重要活動時,承包人必須無條件組織力量及時全面做好維護工作,確保效果,樹形象。緊急情況隨時待命。
3、承包商的員工必須著裝整齊,佩戴工牌上崗。下班後做好清潔文明工作。
4、承包人必須配備固定的、專職的管理和維護人員,細化維護崗位。建立健全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責,建立日常養護巡查制度,並做好日常養護記錄。
5、承包人必須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加強高大樹木的安全養護工作,無論如何,我們都要註意安全。所有安全事故由承包商負責,與發包人無關。
②質量要求:
1,綠化修剪。應定期修剪,草坪每年修剪8次以上,綠籬修剪4次以上,以保證草坪生長茂盛、平整,高度控制在10 cm。綠籬應保證外形美觀,生長旺盛,不發黃。
2.放水瀝幹。定期檢查排水和灌溉情況,確保沒有積水和幹旱,植物生長不受水澇和幹旱影響。每次草坪澆水時,應該有足夠的時間保持草坪根部在15cm範圍內濕潤。夏季早晚澆水,避免高溫季節中午澆水,冬季中午澆水,幹旱季節滿足草坪生長所需水分。
3.施肥管理。喬木、灌木、花卉和草坪每年施肥次數超過2次,綠地主要施用有機肥。在給樹木施肥前,先挖施肥環溝,其外徑與冠幅相適應。施肥除根部外不要接觸葉片,施肥應在晴天進行。
4.除草。每年給綠地除草6次以上,及時清除各類雜草,確保綠地內無雜草。如果使用化學除草劑,必須確保綠化植物的安全性,沒有汙染和危害。
5、病蟲害防治。根據植物的特性,選擇效果好且對植物無害的藥物提交給招標人。每年應進行4次以上的藥物防治,並進行2次以上的人工防治,以確保樹木和花卉沒有病蟲害癥狀,病蟲害的危害率應控制在2%以內。藥物控制不得汙染社區的空氣和水,不得對植物造成植物毒性。
6.樹木養護。整個綠化區域內的所有樹木都應在標準化的養護坑和溝渠中進行修剪,落葉喬木2次以上,灌木4次以上。喬灌木修剪以自然樹形為主,形成觀賞效果。平衡樹勢,美化樹型,根據植物的生態習性及時采取必要的防寒、防曬、防風措施,保持喬灌木生長環境良好,註重美觀,無死樹、枯枝。
7.環境衛生。負責及時清理綠化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物。
8.抗旱、抗臺風和耐澇:在旱季和新植時應及時灌溉,防止植物因脫水而死亡。在臺灣汛期期間,必須做好加固和排水工作,以防止植物受到損害。
9.維護效果。合同期內,同類型花木完好率達95%以上。如果花木完好率達不到95%,承包商將無條件補植直至達標。10,獎懲措施。如果上述條款未能達到要求的標準,將根據具體情況按照合同約定的扣除標準從每月維護費中扣除壹些費用。
除草、修剪、施肥、病蟲害防治等的養護次數。以上所述為必要的最低限度,實際養護次數以植物生長的實際情況為準,以外觀美觀、長勢良好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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