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偉教授曾參與和正在參與民事訴訟法和國家多部法律的起草、論證工作。1979年他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民訴法起草小組成員,參與起草了新中國第壹部民事訴訟法典;1990年民事訴訟法典修訂時,他再次作為民訴法起草小組成員,參與起草了現行民事訴訟法。1994年被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聘為破產法起草顧問,參加新破產法的起草工作。1999年參與並主持了《民事證據法》和《強制執行法》專家意見稿的起草工作。此外,還參與了《仲裁法》、《公證法》、《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票據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起草論證工作。
江偉教授在民事訴訟法、證據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仲裁法、公證法、人民調解法、司法制度等研究領域取得了豐碩的學術成果,先後主持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重大課題,發表學術性文章150余篇,出版著述及參與編寫學術性書籍40多部。主要著作有《中國民事訴訟法的理論與實際》(日本成文堂出版)、《民事訴訟法專論》、《民事訴訟法學原理》、《探索與構建——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民事訴權研究》、《中國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第三稿)及立法理由》,譯著《美國民事訴訟》;主編教育部、司法部等組織編寫的多種民訴法專業教材。代表性論文有:《完善我國民事訴訟立法的若幹理論問題》、《論集團訴訟》、《論既判力的客觀範圍》、《論訴訟標的》、《執行權的性質與執行機構的設置》、《證據法若幹基本問題的法哲學分析》、《我國民事訴訟主管之概念檢討與理念批判》等。其論著對我國民訴法學研究產生了深遠影響。其中,《民事訴訟法通論》(1982年)壹書初步奠定了新中國民訴法學體系的雛形,《市場經濟與民事訴訟法學的使命》(1996年)壹文開啟了新中國民訴法學研究的“理論法學”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