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24周歲,各類本科、專科和高中(包括職業高中、中專和技校)均可參軍。身高和體重低於以下標準的不合格:
(1)男性:身高162cm,體重50kg,標準體重為身高減去110。
(2)女:身高158cm,體重45kg,標準體重為身高減去110。
(3)招收的學生為應屆高中畢業生,男:身高160 cm,體重47kg;女:她身高154厘米,體重43公斤。肥胖(超過標準體重25%),不合格。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始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
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當年第壹次兵役登記。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內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首次兵役登記。
兵役登記可以網上首次登記,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當場登記。兵役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根據需要,可以對初次進行兵役登記後未服現役的符合服預備役條件的公民進行登記。
全國每年征集現役士兵的數量、次數、時間和要求,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建征兵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征兵工作。第壹次進行兵役登記,經初步審查符合應征條件的公民稱為應征公民。
法律依據:
征兵工作條例
第三條:每年2月30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入伍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部隊需要和自願原則,當年2月1之前年滿17周歲不滿18周歲的男女公民,可以征集服現役。有嚴重身體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予以免除。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壹勞動力或者正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學生,其應征入伍可以延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二十條: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入伍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招錄年齡可放寬至24歲,研究生招錄年齡可放寬至26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的需要和本人的主動,年滿17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