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寶,太子的印章叫“寶”,三寸六分見方,壹寸厚;王子的王子的印章也叫“寶”,但方寸略小於三寸五分,厚度為壹寸。它們都是黃金制成的,帶有龜按鈕平臺和滿漢篆書。
2.印刷,規定印刷用途的衙門,屬於常設性質和行政範圍。凡有印章的地方,中央機構如六個部委和部門、其他寺院和部門、地方部署使節和省級法官都已頒發了印章。
印章是清代各部門使用最多的官印。它的大小從三英寸到兩英寸不等,厚度從壹英寸到四分之四厘米不等。質地為銀或銅,滿漢語言為大篆、小篆、鐘鼎篆、柳葉篆等。
3、海關通關,政府規定的海關通關,屬於臨時性質並辦理金融、工程等事務。使用海關的衙門是督撫、總督、欽差大臣和各省使臣。
軍機大臣、總衛、海關督辦、省織造、宗人府國庫、工部等等。印章的大小從三寸二分到兩寸六分不等,寬度從兩寸到壹寸九分不等。它的質地是銀或銅的,上面寫滿了中國印。
4.插圖,規定衙門要以圖記,多位於少數民族地區,以及西北、東北八旗的首領、大臣、助手,武職或處理錢糧的小組織。它的材料是銅,尺寸從兩英寸七分鐘到壹英寸不等,厚度從六分五分到四分鐘不等。在少數民族地區,印刷使用兩三種不同的語言。
5、備註,備註的規定均為最低級別單位。比如教師、縣官、主簿、官令、駐軍等。此外,它還包括民事和軍事以及交易單位,因此行使規則的範圍相當廣泛。它的材料主要是銅,它的尺寸分為兩種:兩英寸六分長,壹英寸六分五厘米寬,兩英寸四分長和壹英寸三分寬。印章是滿文和中文的。
6、題記,規定使用題記的官員,為各省佐雜公務員,而沒有掌管兵馬和錢財的官員。印刷材料都是由官方工匠雕刻的木材制成。各州縣的僧人、道士、陰陽師、醫官的碑文,如《左雜例》,都是由官方工匠鐫刻發行的。碑文不屬於官印,所以是木制的,沒有規定大小的字體,所以不是中央鑄造發行的。
除碑文外,其他五種印章均由朝廷統壹鑄造和分發,地方政府不得私自鑄造印章。禮部有壹個鑄印局,負責監督信件的鑄印和印章的書寫。滿文和漢文篆字由鑄局按規定字體書寫,蒙古文送內閣書寫。印章背面刻有漢字和滿文,印章側面刻有年、月、號。
在壹些省份,總督和巡撫和提督也應在通關單中註明。新增加的衙門要鑄印;文武官印也進行了重鑄;如果使用時間太長,字跡模糊,需要重鑄,也應重鑄並移交舊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