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精算師考試從1999年開始實施。2000年12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首次面向社會舉辦了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準精算師考試中的六門課程考試,***有474人次報名參加。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計劃從2000年-2005年,先舉行準精算師部分的考試,待條件成熟後,將舉辦精算師部分的考試。中國精算師制度正在建設過程中,考試制度還有待於完善。目前,中國精算師考試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漢、廣州設有考點。凡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的個人,包括大學本科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但屬於下述情形之壹者,不得參加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①曾受過刑事處罰;②曾因違反金融法規而受過行政處罰;③無國籍;④中國保監會認定為不符合參加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條件的其他情形。
遵循國際慣例,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分為兩個層次:第壹個層次為準精算師考試,考試內容為精算人員必須掌握的精算理論和技能,以及基礎的精算實務知識;第二個層次為精算師資格考試,內容以精算實務為主,涉及財務會計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保險法規等。只有通過丙個層次的學習和考試,才能獲得精算師資格證書。
準精算師部分考試***9門必考課程,包括數學基礎Ⅰ、數學基礎Ⅱ、復利數學、壽險精算數學、風險理論、生命表基礎、壽險精算實務、非壽險精算實務、綜合經濟基礎。考生通過全部9門課程考試後,將獲得準精算師資格。 精算師部分考試計劃設置10門課程,其中必修課為保險財務、保險法規、資產負債管理等3門;選修課為社會保障、個人壽險及年金精算實務、高級非壽險精算實務、團體保險、意外傷害和健康保險、投資學、養老計劃等7門。獲得準精算師資格的考生,通過5門精算師課程的考試並滿足有關精算專業培訓要求,答辯合格後,才能取得《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