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商業、辦公項目(以下簡稱商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和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為住宅用途;商業項目的最小分割單元不得小於500平方米。如果不符合要求,規劃部門將不予批準。
《公告》要求,購買商業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不得將房屋作為住宅使用。再次銷售時,應當銷售給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商業銀行暫停為個人購買商業項目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公告》還規定,已銷售的商業項目再次上市銷售給個人的,個人應滿足在京無住房和商業不動產記錄,且連續繳納社保或納稅滿5年。
商業用房是指將商業、辦公用地改造為住宅形式的項目。這種住房不能登記,不能使用學區等住宅設施,並且只有四五十年的產權。
* *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偉表示,北京自2011實施限購政策以來,給予了商品房市場空間。由於價格優勢,商品房的投資屬性變得非常強。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殷飛指出,由於嚴格的住房限購政策和高房價,許多人會購買小面積的商業辦公項目作為投資或過渡居住。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開發商將商業辦公項目設計、開發和建造為住宅,對外銷售。
北京房地產中介協會會長李*傑認為,商住房改革新政的出臺將全面遏制商業辦公用房市場的不正之風,商住房改革將告別北京市場,成為歷史。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閻×金認為,限購之後,商品房的流動性會很差,會從“香餑餑”變成燙手山芋,這也會導致這類房產難以交易或價格大幅下降。
關於進壹步加強商業、辦公項目管理的公告
京監發【2018】第112號
為進壹步規範本市商業、辦公項目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公告如下:
壹、商業、辦公項目(以下簡稱商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和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為居住用途。
二、開發新的商業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小於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不予批準。
三、新開發的經營性項目,應按照批準的規劃用途建設、銷售,違反規定的,規劃國土、住建部門依法處理。
四、開發在建企業(含銷售)經營項目,銷售對象應為依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購買商業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不得將房屋用作住宅。再次出售時,應出售給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五、本公告實施前,已出售的商業項目再次上市交易時,可向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出售。個人購買應符合以下條件:
1.北京沒有住房和商業地產的記錄。
2.自申請購房之日起連續五年在京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六、規劃用途為商品房的,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傳房屋可用於居住。對違規代理銷售房屋或虛假宣傳商品房住宅用途的中介機構,依法註銷備案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七、商業銀行暫停向個人發放購買商業項目的個人貸款。
八、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發企業將新開工商業項目違規變更為住宅用途。壹經查實,規劃國土部門將依法收回土地,商業銀行暫停對該企業在本市的所有項目授信。
九、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違反本公告受到的處罰信息納入全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與本公告不壹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2065438+2007年3月26日
第二,關於在北京買房的最新政策和規定
1,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現役軍人和駐京武警家屬、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居民家庭,下同),在本市未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套數為1套(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所以,外地人只能在北京買房。
2.停止銷售政策
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有效本市暫住證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銷售。
3.二套房首付新政。
新政策規定,各金融機構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認真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的政策。
對於計劃今年在北京購買新房的網民來說,非常有必要了解房屋銷售新政策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