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儲糧於民,儲糧備荒、存糧自願、取糧自由、為儲戶保密、按照糧權不變、時間不限、落價保底、漲價順價”的原則,全力為農民、種糧大戶等服務。在未來的發展中,糧食銀行通過提供糧食利息的制度,可以在平衡貧困區糧食豐收歉收年的同時,激勵農戶投入勞作,在解決慈善問題方面有重要意義。
目前現行的辦法有隨行就市付現款,按收購數量及車數分檔獎勵;代收代儲,活期結算付款;免費代收代儲,制定了收購暫行辦法和收購合同,更有效保障了農戶的種糧積極性。同時,農民還可以憑借《糧食存折》可以在消費網點隨時兌換自己需要的成品糧油 、食品等,既滿足了農民的消費需要,又提高了他們的生活質量,推進了我市糧食產業化經營。
通過基地“大流轉、小承包”的經營模式、“四統壹”(統壹品種,統壹農資,統壹植保,統壹烘幹收購)的管理模式,以 “公司+基地+合作社+農戶”發展的新模式----糧食銀行。
“糧食銀行”是壹種采取市場化運作,吸收農民手中余糧“儲蓄”,“儲戶”可憑“存折”隨時提取、購糧、折現的新型糧食經營業態。農戶走進糧食銀行,就好像走進了商業銀行的儲蓄所,只不過存取的內容從現金變成了糧食。而“糧食銀行”所承擔的,則是代農儲糧、代農加工和品種兌換的功能。
“糧食銀行”主要有三個特點:壹是存取自由。“糧食銀行”存取時間通常為壹年,其間糧權不變,可以隨時提取存糧或兌現。二是保值增值。農民存糧後可以直接提取現金,也可以根據市場價格變化隨時進行結算。如果市場價格上漲,就按上漲價格結算,糧價下跌時可按照存入量兌換等值的糧油產品。三是與便民連鎖店聯網,兌換方便。農民憑“存折”可到糧食系統開設的“糧油超市”兌換不同品種的糧油或其他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