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金額用大寫字母或行楷填寫,如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千、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並且不允許壹、二(二)、三或四。如果在數字的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二、六、壹億、壹萬和圓,也應該接受。
人民幣大寫的正確寫法還應註意以下事項:
首先,如果中文金額的字數達到元,則應在元後寫“整”字(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數字中的數量有“點”,而“點”後面不寫“整體”(或“正”)。
二、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標有“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後應跟著“人民幣”字樣填寫,並不得留白。如果大寫金額數前未印“人民幣”字樣,則應加“人民幣”字樣,並且不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大寫金額欄中預印固定的“千、百、萬、千、百、萬、元、角、分”字樣。
3.當阿拉伯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符合中文語言規則、金額數字的構成和防止塗改的要求。例子如下:
1,當阿拉伯數字中間有壹個“0”時,“零”字要用中文大寫,如¥1409.50應寫成人民幣14,009.50元;
2.當阿拉伯數字中間有幾個零時,中文的數量中間只能寫壹個零。例如,¥6007.14應寫成人民幣陸仟0.7元14分
3.當阿拉伯金額的位數和位數為“0”時,或數字中間有幾個零,且位數和位數也為“0”但位數和角度不為“0”時,中文金額可以只寫壹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例如,1680.32應寫成壹千元。又如¥107000.53,應寫成107000.53元,即107000.53元。
4.當阿拉伯數字的角為“0”且小數位數不為“0”時,“零”字應寫在“元”之後。例如,65438元+06409.02應寫成16,409.02元和3,250.04元。
四、阿拉伯小寫數字應填寫人民幣符號“RMB”,阿拉伯小寫數字應認真填寫,且不能混淆。
5.匯票的簽發日期必須用中文大寫字母書寫。為了防止更改票據的簽發日期,如果月、日、小時和月份是1、2和10,如果天是1至9和10、20和30,則應在其前面加0,如果天是11至9,則應在其前面加1,例如65438+10月15。
六、匯票日期用小寫書寫,銀行不予承兌;資本化日期未按要求填寫的,銀行可以承兌,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票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