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央 財經 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召開,會議聚焦於紮實促進***同富裕和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兩大問題。
其中關於***同富裕與三次分配的問題引起了諸多討論。會議指出,要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 社會 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同富裕目標紮實邁進。
提出***同富裕背後:
消費需求不足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
***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壹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同富裕。
“現在中國還是壹個啞鈴型的收入分配結構,大概有4億中等收入群體,比例過低。”徐洪才表示,未來要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難度很大,所以這時候就要考慮到收入分配結構優化的問題。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同富裕是 社會 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同期盼。在推動***同富裕過程中,必然要求政府能動地優化再分配,進行必要的制度建設和政策設計。在“做大蛋糕”的基礎上,更要重視“分好蛋糕”,提高收入分配質量,不斷縮小城鄉差距、收入差距。
如何進行三次分配?
公益慈善是對 社會 公平的必要支撐
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陶金表示,第三次分配可理解為不同於市場主導和政府主導的“第三類分配”,是指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通過合法合規途徑,將可支配收入的壹部分進行捐贈,更多與公益事業相關聯。當 社會 總體財富積累到壹定水平後,公益和慈善事業發展的空間被打開,其與第壹次和第二次分配的互相補充,是對 社會 公平和縮小貧富差距努力的必要支撐。
“第三次分配是對第壹次、第二次分配的補充,第壹次分配的主導者是市場,第二次分配的主導者是政府,第三次分配的主導者則是 社會 。”陶金稱。
徐洪才認為,二次分配是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的轉移服務,三次分配是各級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壹種補貼。“普通老百姓面臨看病難、就業難、上學難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擴大就業、改善醫療衛生條件,提高老百姓的相關保障很重要。”
陳靂表示,初次分配是市場機制主導的,再分配中的政府主導特點非常明顯,有更多的參與,更多地體現政府和企業、政府和居民關系的調整。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以募集、自願捐贈和自主等慈善公益方式,壹般認為就是指公益慈善機構和誌願者組織,主要表現為以倫理道德為驅動力,自治和多樣性為特征的進壹步均平化的調整,其中,政府也要適當地引導和扶助。
合理調節高收入:
縮小兩極分化,遺產稅房產稅在醞釀中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
陳靂強調,在第三次分配方面,主要包括與捐贈相關的所得稅優惠政策等,對慈善行為的激勵作用不足。應進壹步加大對個人、企業的捐贈優惠力度,如擴大對個人捐贈所能享受的最高優惠扣除比例額度。
他還表示,收入分配問題直接會影響到國內需求狀況,而需求不足是當前我國經濟運行中的壹個主要問題。政府應對慈善公益組織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扶植,使其能夠進壹步發展壯大,然後彌補前兩次分配的缺陷。
“在慈善公益組織發展的初期,政府應對其進行盡可能多地資金支持。中產階層是 社會 消費的主導者,若收入分配改革聚焦於擴大中產階層數量,可能會帶來全 社會 消費率快速提升。”陳靂說。
陶金表示,對過高收入進行調節可以幫助縮小貧富差距,但調節力度要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並非要沒收過高收入,更不是“打土豪分田地”,若調節力度過大,很容易打擊市場積極性和 社會 階梯流動性。”
在他看來,構建合理的市場機制和監管體系,有助於獎勵合法合規收入,減少非法收入,自動調節過高收入。市場運行機制逐步成熟 健康 ,通過資源配置和流動的自由化,能夠更好地實現對過高收入的調節。當經濟中壹個部門的收入高於其邊際貢獻率時,資源加速流入這壹部門,競爭加劇,會自動地減少該部門的利潤和收入。
徐洪才也認為,***同富裕和三次分配能夠促使收入分配結構進壹步優化,兩極分化差距會逐漸縮小。“這是壹個現象級的表現,同時隨著低收入群體的消費能力增加,消費需求上升,經濟增長動能也會隨之增加。”
在陶金看來,針對***同富裕目標的實現,稅收方面,寬稅基、低稅率、稅制簡化,可能是改革方向,尤其是對直接稅的改革,可能是未來從稅收視角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例如房產稅、遺產稅制度的建立健全,以調節高收入群體的過高收入。
“社保和轉移支付的力度和精準度會持續加大。”陶金說,壹是加大高收入群體對低收入群體的轉移支付,這需要精準定位高收入群體和低收入群體;二是加大富裕地區向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三是可能會引導 社會 中的具體部門或群體加大對具體群體的幫扶和救助。
徐洪才也認為,在這個過程中,對企業或資本市場產生的影響會有,但影響是漸進的。如果老百姓整體購買力強了,企業發展的訂單就多了,產品的市場空間就擴大了。它不可能馬上立竿見影,跳躍式的增加業績。
徐洪才還表示,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 社會 的行為還是壹個鼓勵階段,其產生的影響現在還看不出來,涉及的財產稅、遺產稅、房產稅等相關措施都還在醞釀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