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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財經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的朋友,知道錄取規則的來

山西財經大學的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文件規定;

2、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的錄取原則;

3、投檔比例執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

4、凡第壹誌願報考人數達到或超過我校招生人數時,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 第壹誌願達不到我校招生人數時,除全部錄取符合條件的第壹誌願考生外,參考誌願和服從調劑誌願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並確定專業;

5、按誌願投檔到我校成績並列時,文史類專業根據文科綜合成績、理工類專業根據理科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並確定專業,實施科目改革的依據選考科目;

6、對藝術、體育等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並查驗有關證書;

7、藝術設計和社會體育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加試口語;

9、對加分或降分投擋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八條 蘭州交通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九條 蘭州交通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國防生體檢的要求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120%,根據各省(區、市)計劃及生源情況的不同調整調檔比例。

第十壹條 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二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壹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壹誌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錄取非第壹誌願考生。

第十三條 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擇優錄取。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設置專業誌願分數級差進行錄取,分數級差為3-5分。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各科成績和報考其他院校的專業誌願情況調劑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對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省(區、市)的考生,參照“第十三條”原則進行錄取。某些專業投檔線上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我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並有專業服從誌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報考我校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頒發的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證,文化課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按照“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的原則折算出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英語成績原則上不低於40分。新生入學後進行專業課復試,凡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六條 國防生的招生錄取按照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執行。國防生只招男生,除國防生招生外,學校不限制各專業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份規定執行,同時必須通過我校專項測試。

第十八條 對於報考建築學和城市規劃兩個專業的考生,須加試徒手畫。

第十九條 除法語專業外,我校其他專業均采用英語授課。

第二十條 在錄取時應、往屆生壹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