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反映
多名學生因點外賣被處分
網友“登車攬轡之誌”姓張,他的兒子就讀於慈溪實驗高中高三年級。去年12月底,張先生的兒子因為和同學壹起點了外賣而受到警告處分。據他反映,同樣受到處分的還有其他班級的多名學生,光兒子所在的班級就被處分了十多名,受處分都是因為訂購校外餐物。
“據孩子講,去年12月29日下午,班主任把這些學生叫到辦公室,要學生自己告訴家長因外賣將受處分。處分公告是1月2日那天貼出來的,1月5日下午本來家長可以到校看孩子,我也想進去看下處分布告,但上午就被校方拿掉了,家長都不知道自己孩子最後受到了什麽處理。”張先生說,訂購外賣食物會受到通報批評暫且不說這是不是合理,現在來壹個警告,意味著學生六個月內不能撤銷處分,對於備考的高三學生來說,這麽大的心理壓力會直接影響學生狀態。
張先生認為,這根源不是學生點外賣,而是食堂的菜肴難以滿足學生,學生有選擇服務產品的自主權,學校不找自身原因,壹味處罰學生這是不合理的,作為學校應該多考慮如何提高菜品質量,提升學生就餐滿意度。
學校回應
為保證飲食安全加強管理
昨天記者就此事向慈溪實驗高中求證。政教處唐主任告訴記者,事情確實有。據唐主任介紹,為了學生在校期間飲食安全,學校有規定禁止學生購買校外餐物,但是總有部分學生不聽勸告也不遵守學校的這項規章制度,偷偷與外界的餐館聯系。
唐主任說,這份處分布告是1月2日張貼在校內的,5日早上6點撤下來的。對於食品安全這個事情其實早在五六年前,該校就發生過學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後來查實是學生點了外賣引起的。
“這次涉事的有四個高三年級段的班級,不過這個點外賣受到的處罰雖然公告時給出了警告處分,但會酌情從輕處理。”唐主任說,學校嚴肅這項校規,也是為了學生的飲食安全考慮,並非惡意為難學生,而是希望學生引以為戒。“學生在校期間壹旦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學校也難逃幹系,但是學校內部的好管,外面餐飲店的衛生安全真的不是我們學校能保證的。”對於屢教不改的點外賣的學生,唐主任也顯得很無奈。
探討 不讓學生點外賣是否妥當?
記者了解到,關於不允許學生訂外賣的這條規定是被寫入慈溪實驗高級中學的《新學生手冊》。那麽,這條規定是否合理呢?
昨天記者也就此采訪了慈溪市教育局普教科。普教科姚春嶽科長認為,學校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只要該規定不違反法律,有利於學校的管理,可以實行。姚科長認為,學校要求學生少帶或不帶零食、校外餐點,有其自身的合理性。
對於同壹個問題,北京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的趙宏軍律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趙律師認為,學校不允許在校學生訂購校外餐物,有超越學校管理權之嫌,學生應該有自己的選擇權,但是學校畢竟要對學生安全負責,所以不能從法律嚴格的意義上來說是可行或者不可行,值得社會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