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變化和國民收入變化方向相反。也就是說,如果稅收增加,國民收入減少,稅收減少,國民收入增加。因此,稅收乘數為負。如果Kt代表稅收乘數,△Y代表國民收入的變化,△T代表稅收的變化,則:
Kt=△Y/△T
根據邊際消費傾向和投資乘數理論,稅收乘數與邊際消費傾向有關。如果b代表邊際消費傾向,那麽:
kt =-b/(1-b)
稅收是指國家依照法律規定,為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求,強制和無償參與社會產品分配並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規範性形式。稅收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
強制: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依靠政治權力和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法令來征稅。有納稅義務的社會團體和成員必須遵守國家強制性稅法。在國家稅法規定的範圍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法律地位的體現。
強制性特征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方面,稅收分配關系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稅收的征收完全取決於國家所擁有的政治權力;另壹方面,稅收征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存在稅收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免費: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社會團體和社會成員的部分收入通過稅收轉移給國家,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成本。稅收的無償性與憑借政治權力進行收入分配的本質有關。自由體現在兩個方面:
壹方面,它意味著政府在獲得稅收收入後無需直接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
另壹方面,這意味著政府收取的稅收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稅人。稅收優惠是稅收的本質,它反映的是壹種單方面的社會產品所有權和控制權的轉移關系,而不是壹種等價交換關系。稅收的無償性是稅收區別於其他形式財政收入的壹個重要特征。
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征收,即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定價方法和期限等。,這些都是稅收法規預先規定的,並且有壹個相對穩定的試用期,這是壹個固定的連續收入。
征稅人和納稅人都必須遵守事先規定的標準,除非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修訂或調整,否則征稅人和納稅人都不得違反或改變這壹固定比例或金額和其他制度規定。
總結:
稅收的三個基本特征是壹個統壹的整體。其中,強制性是實現稅收無償征收的有力保障,無償性是稅收本質的體現,固定性是強制性和無償性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