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需要進壹步健全政策體系,實施更有力度和針對性的政策舉措。今年3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強調,完善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價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購等政策。如何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成為當前財稅政策面臨的重要任務。
在財政收支矛盾較為突出的形勢下,生態環保資金投入面臨不小的壓力。為此,壹方面要強化資金保障,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壹方面要註重資金的科學分配、優化支出結構,發揮出最大的生態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通過實施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確保責任主體明確、工作落實到位。
在加大財政支持的同時,要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財政資金要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比如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推動社會資本更多參與汙染防治和綠色低碳項目。政府采購是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要大力實施綠色采購政策,運用強制采購、優先采購、制定政府采購需求標準等措施,擴大政府綠色采購範圍,充分發揮導向作用。
綠色稅制建設廣受關註。綠色稅制並非由單壹稅種擔綱,而是涉及環境保護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消費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等多個稅種。我國綠色稅制已初步建立,下壹步還需要契合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要求,全面統籌相關稅種,更好發揮反向約束和正向激勵機制作用,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壹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宏觀政策也需要全面、系統地提供有力支撐。財稅政策要做好科學頂層設計,把握好關鍵著力點,密切和其他宏觀政策協同配合,為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