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財經大學獎學金,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則,獎學金不是助學金,要體現推優的特點(參考學生的經濟狀況)。獎學金設四個等級,每級相差5000元,上壹級名額不夠時可以占用下壹級的名額,上壹級人選不足時,可以增加下壹級名額。為了擴大招生,新生都可享受最低等(及以上)獎學金。
壹、等級和標準
1.壹等獎(1名):學費+生活費+住宿費
成績全優(達到中國學生成績合格標準),各方面表現優異,主動承擔壹定的留學生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參加各類活動。
2.二等獎學金(2-3名):學費+生活費
成績良好(達到留學生成績合格標準),無掛科,各方面表現良好,主動配合各項管理工作,積極參加各類活動。
3.三等獎學金(3-5名):學費+住宿費
成績合格(基本達到留學生成績合格標準),每學期掛科不超過兩門,主動配合各項管理工作,學習刻苦努力,積極參加各類活動。
4.四等獎學金(不限):生活費
成績基本合格(基本達到留學生成績合格標準),每學期掛科不超過三門,主動配合各項管理工作,學習態度端正,積極參加各類活動。為了擴大招生,本科壹年級新生可直接享受此等獎學金。
各等獎學金的具體名額視當年下撥額度做適當調整,靈活使用。
二、獎勵金額
學 ?費:15000元人民幣/年/人(分兩個學期發放)
生活費:10000元人民幣/年/人(分十個月發放)
住宿費:5000 元人民幣/年/人 (分兩學期發放)
三、取消或暫停獎學金
每學期須對享受獎學金的留學生進行評審,評審不“合格”者,取消、暫停獎學金。
(壹)有下列情況之壹者,取消當年獎學金資格:
1. 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品行不端者;
2. 第二個學期考核成績不合格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
3. 違反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者;
4. 不服從管理,無故不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集中學習和活動者;
5. 碩士研究生未能通過中期檢查者;
6. 其他應當取消獎學金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