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 孫月
近些年,消金公司與險企合作,為貸款增信,以借款形式捆綁銷售保險,同時保險公司變相變動保險費率,與消金公司聯手擡高貸款利率,嚴重侵害 了貸款客戶利益。監管部門已出臺了多項規定,但仍有保險公司越過紅線。
近日,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發布《山西銀保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判定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簡稱“中壽”)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被罰40萬元,相關責任人孫玉松、李顯各被罰4萬元。
具體情況來看,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四川分公司承保的中意借貸寶團體定期壽險、中意借貸安團體意外傷害保險(B款)、中意附加住院津貼團體醫療保險,未執行經備案的條款、費率。經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審核同意,深圳分公司和四川分公司通過與某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簽訂《某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中意借貸寶團體定期壽險保險合同批註》,深圳分公司通過與某咨詢有限公司簽訂《某咨詢有限公司中意借貸寶團體定期壽險保險合同批註》的方式,將備案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保險費率進行了壹定的變更,並按變更後的條款、費率予以承保。涉及保單業務8筆,保費金額8181.03萬元。
據了解,本次產品為中意人壽保險與捷信消費金融合作的借貸寶團體定期壽險,“所有的保險都要保證投保人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而網貸平臺銷售的保險存在詳情披露不到位或不披露,保費由平臺轉繳轉扣,強行更改備案條款、備案費率等違法違規的問題。”有業內人士表示。
值得註意的是,近些年,保險公司和消費金融合作,參與個人貸款增信,提高利率和保險費率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所謂貸款增信,就是有貸款意向但憑自身信用難以直接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個人客戶,可通過投保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不需提供其他抵押擔保從銀行獲得貸款。
許多保險公司為此設立助貸險、信用保險等,變相提高費率和貸款利率,有甚者在借貸過程中強制消費者辦理保險等。這樣,消費者貸款後,除需要還正常貸款和利息外,還需要交壹部分保費。
此前人保財險的信保產品也卷入其中,當年中國人保因涉及P2P網貸合作出現巨大虧損,壹度讓整個助貸險業務瀕臨關閉。
2018年上百家P2P平臺發生跑路、爆雷,監管也日趨嚴厲,壹些曾借助信保險業務發力的公司亦主動收縮業務,這也牽扯出保險公司助貸亂象。2019年10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並對銀行業保險業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的表現形式進行了披露。
受上述情況影響,人保財險2019年信用保證保險承保虧損高達28.84億元。致使人保財險叫停了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助貸險業務。
關於保險公司參與消費貸,有專家對AI 財經 社表示:“在保險公司介入消費貸保險業務中,壹方面要合規,比如保險產品需要滿足監管要求,銷售過程中要如實告知,不能隱性或強制捆綁,不能變相擡高借款人成本至不合理水平;另壹方面要做好風控,不要因為風控不足而導致違約風險過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