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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樣的保險對農村地區的農民工最有利?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三大亮點

昨天,國務院正式公布《關於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十二五”末,新農保和城居保將在全國基本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據了解,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以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

《暫行辦法》頒布後,誰將是最大的受益者,他們的生活將發生哪些變化,這對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有什麽意義,其未來發展方向是什麽?

農民工和城鎮非就業居民受益最大。

“毫無疑問,《暫行辦法》出臺的最大受益者是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表示,“當然,前者人數眾多,後者相對較少。”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12年我國農民工總數達2.62億人,同期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4543萬人。換句話說,絕大多數農民工都遊離於這壹體系之外。

截至2013年末,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總人數達4.98億人,其中城鎮非從業人員2399萬人。

“根據相關規定,您必須繳納15年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後才能享受該待遇。”褚福靈解釋說,“過去,沒有連接方法。如果不夠65,438+05,這筆錢很可能會白交,因此許多農民工和城鎮非就業居民寧願參加待遇較低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此次發布的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只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達到15(包括延長繳費至15),就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待遇。如果低於65,438+05,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鄉。

此外,無論參保人是從城鄉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所有存款都壹起轉移,並計算累計權益。

可進可退,三方共贏。

“我有時候出去打工,有時候回老家種地。員工保險的退休福利很高,但有年限門檻。還不如把錢放在口袋裏,所以我去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自湖南農村的羅百虎代表了許多農民工。“現在據說它可以轉換,所以妳可以放心。反正個人交的錢還是妳自己的。”

《暫行辦法》的出臺,使廣大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都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退休後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兜底”。

同時,《暫行辦法》也具有指導性:參保人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將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否則,將不計算或轉換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因為有年限可以折算,可以拿到更多的錢,這實際上是在引導更多的人加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閆福玲說。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也坦言,解決好兩項制度的銜接問題,對促進職工參保繳費積極性、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具有積極作用。

“農民進城後,保障就業是根本。同時,他們必須維護住房、醫療、教育和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權利,這不僅吸引了仍在農村的農民,也使他們能夠留在城市。”該負責人說。

“向前發展”是關鍵

“《暫行辦法》的另壹大亮點是按照待遇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優先保留的原則,明確了參保人員重復繳費、重復享受待遇的處理意見。”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

該專家指出,兩項制度分割的情況下難以避免重復參保,明確了對參保人員重復繳費、重復待遇情況的處理意見,體現了社保制度的嚴肅性和公平性。

“‘向前發展’是下壹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之壹。”鄭秉文說,“城鎮化的方向是農村人口在減少,城鎮人口在增加。社會保障體系的進壹步發展必須順應趨勢。”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13年,我國城鄉居民月平均基礎養老金達到81元。據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8月,全國城鄉低保平均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352元和189元。也就是說,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還不到低保的壹半。

“對於50多歲就進入城鎮的農民來說,他們可能無法繳納15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市顯然很難生存。”鄭秉文直言,“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我們重點研究。”

該專家指出,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不足部分明顯不公平;而財政補貼最終也是納稅人的錢。

“城市化有成本。我建議成立壹個基金,其資金來源可以討論。”鄭秉文說,“但只要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這個成本就必須付出,希望盡快找到壹個平衡的方案。”徐伯康張渺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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