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南京財經大學。
2.學校代碼:10327(國家標準)、1116(江蘇省)、1616【江蘇省,中加合作工商管理專業(環境商務)】
3.學校性質: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性質:公辦。
5.學歷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6.本科學制:四年【中加合作五年工商管理(環境商業)】
7.證書頒發:按照國家規定頒發南京財經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南京財經大學學位證書。
8.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遠路3號
二、招生工作的組織
1.南京財經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決定本科招生的重大事項,並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學校分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是校長。
2.南京財經大學成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起草學校章程、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有關事宜。
3.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4.南京財經大學紀委監委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招生計劃
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穩定的原則,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歷年計劃等因素確定不同省份和專業的招生計劃。南京財經大學計劃招收全日制本科生3850人,最終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考生也可登陸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預留計劃數不超過該校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劑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錄取規則
南京財經大學招生工作有何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1.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科目的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收法語和英語科目的考生。公立外語班只提供英語。
2.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旅遊管理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為:男1.70米,女1.60米。
3.平行誌願設置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當地考試院相關政策執行;設立傳統誌願者的省(市、自治區)有哪些?自願清除嗎?錄取方式,即當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中第壹誌願對學校不滿意時,第二次及以後誌願的考生將被錄取。
錄取分數根據江蘇省考生的入學分數計算。報考我校普通類壹批次兩門選修科目的考生須達到AB等級,本批次中外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和本二批次所有專業須達到BB等級。必修科目的測試等級應達到4C及以上(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4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調檔比例壹般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5.按職位對考生進行排序,在內蒙古自治區1:1的招生計劃範圍內按專業意願排隊錄取,按?分數差?第壹、二專業誌願相差2分,第二、六專業誌願相差1分,最終專業誌願與服從專業調劑誌願相差1分。投檔分數相同時,按照數學、語文成績之和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則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逐壹排序,直至分出差異。
6.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原則上要求其他省(市、自治區)的英語成績?110分,江蘇省原則上?90分,英語、法語專業考生須參加全省統壹口語考試並有良好成績或以上。經濟學(基礎班)、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要求數學成績良好。新聞工作需要良好的中文表現。
7.我校各專業所選學科組的要求和錄取信息以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
8.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及辦法:當政治思想考核、體檢合格,且專業、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當地省(直轄市)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英語科目成績不低於50分)時,按專業統壹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江蘇省、山東省、浙江省、廣東省考生;外省(直轄市)考生按專業校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照總分優先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在預錄取分數相同且專業招生計劃有限的情況下,按專業分數由高到低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則根據英語和漢語的文化分數逐壹排序,直到差異分離為止。
9.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詳見《南京財經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五、收費標準和獎學金辦法
1.新生入學時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具體標準詳見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2.住宿費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為準:1500元/生?學年
3.南京財經大學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減免學雜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等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入學審查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根據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其他解釋
1.學生只有在畢業後達到學校英語水平的相關要求,才能授予學士學位。
2.學校所有專業的優秀學生【藝術類專業和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業)專業除外】可在高壹第二學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意願在全校申請轉專業,且高壹期末必修課平均績點在3.50以上(加權平均績點85.0),在原專業年級排名前6544名。
3.我校對同壹學院就讀相關專業的學生實行開放式培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除外】。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意願在第壹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第壹學年結束時,必修課平均學分成績在2.50分以上(加權平均成績為75.0分),並在原專業成績中排名前60%,達到相關專業的基本要求。在專業人數限制內,各學院專業詳見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轉專業方法詳見學校教務處網站。
4.章程與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文件精神不壹致的,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八。監督保障機制
1.我們學校招生嗎?陽光工程?,繼續推進?信息泄露?制度方面,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做到招生計劃公開、選拔方式公正、錄取結果公開,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2.我校紀委、監察部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為025-86718703。
九。咨詢和聯系信息:
電話:025?86718640、86718641、86718642、86718631
微信平臺: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遠路3號郵編:210023
電子郵件:njcdzb@njue.edu.cn招生信息網站:/zsxx
X.本章程由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