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作原則
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應遵循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原則,為我校招收合格研究生在體格上把好關。
二、組織領導
校醫院、研究生院以及各院(系、所)相關人員,***同組成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體檢領導工作。體檢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程龍獻
副組長:範華漢 張桂清
成 員:魏春麗 羅 敏 各院(系、所)教務員
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
1、依據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制定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見附件)並貫徹執行。
2、根據學校研究生復試及入學工作情況制定研究生招生體檢時間表,協調校醫院、各院(系、所)及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工作。
3、協調處理研究生招生體檢爭議,必要時由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組織校外權威醫療機構對爭議事項進行終局復檢。
三、校醫院作為研究生招生體檢的具體實施部門,其職責如下:
(壹)對招生體檢的醫師進行培訓、業務指導、管理和監督。
(二)按照研究生招生體檢時間表組織落實全校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進行體檢,作出體檢結論(合格、不合格、進壹步復檢)。對體檢中存在問題需要進壹步復檢的考生,由校醫院安排復檢,並作出復檢結論。
(四)將體檢結果及時通知各院(系、所)及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在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妥善處理體檢爭議和糾紛。
(六)遵守職業道德,保護受檢者的隱私。
(七)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結束後對該年度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進行總結並通報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
四、研究生體檢程序如下:
1、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制定體檢時間表;校醫院、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各院(系、所)在本單位的網站上公布體檢時間表。
2、參加招生復試體檢的考生在指定的時間內持身份證、準考證和1寸照片到校醫院參加體檢。參加入學體檢的考生持1寸照片到校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校醫院將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情況及時通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各院(系、所)。同時,各院(系、所)到校醫院領取體檢合格考生體檢表。
4、對體檢中存在問題需要進壹步復檢的考生,由各院(系、所)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及準考證到校醫院進行復檢。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校醫院對復檢的考生給出明確復檢結論並及時通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及各院(系、所),由各院(系、所)通知考生。
五、研究生體檢結果處理辦法如下:
1、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招生復試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八條、第九條和《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健康體檢發現有疾病,在短時間可以治愈但暫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壹年;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經治療康復,於次年三月份經學校醫院復檢合格後,可以向學校申請入學,跟當年新生同時辦理入學手續;若體檢復查不合格,則取消入學資格。
3、招生過程中,對體檢及復查的結果存在疑義的學生,可向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提出申訴,必要時由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小組組織校外權威醫療機構對爭議事項進行終局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