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招生單位、專業及規模
招生單位名稱 、招生專業、 招生規模
經濟與管理研究院
西方經濟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
會計學院
財務管理
工商管理學院
企業管理 金融智能與金融工程
四川省重點實驗室
金融學
公***管理學院
公***經濟制度與政策 經濟學院 政治經濟學、世界經濟
統計學院
統計學
金融學院
金融學
具體招生規模以當年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二條 申請的基本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壹年級學術型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不含應用型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單獨考試研究生、援藏計劃碩士生、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碩士生)均可申請參加碩博連讀預備人才選拔;定向、委培培養的學術型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需經原單位書面許可。
(壹)思想品德好,成績優秀,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身心健康;
(二)通過CET-6考試(100分為滿分)或考試成績達到426分以上(710分為滿分);
(三)已經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碩士階段壹年級課程,且學分積點在3.0以上。
第三條 申請程序
參加碩博連讀預備人才選拔的學生可跨門類申請,具體申請程序如下:
(壹)符合第二條規定的申請條件的學生,向申請專業所屬學院提交申請材料;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參加研究生部組織的筆試。筆試采用全英文方式考查。考試科目為:中級微觀經濟學、中級計量經濟學、專業課。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為100分;
(三)筆試結束後,參加由培養單位組織的專業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專業答辯、綜合能力測試、外語水平測試等。
第四條 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堅持“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做到公平、公開、公正。通過選拔考試,在筆試、面試各科均及格的提下,按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名單。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
錄取以考生報考學院和專業為準,壹律不調劑錄取。錄取名單須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生效,由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統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