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是中國唯壹同時擁有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企業。郵政企業從事國內和國際郵件投遞和郵件快遞服務。國內郵件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相互投遞的郵件,其中發往或發往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的郵件稱為港澳臺郵件;國際郵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的郵件,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通過中國投遞的郵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十九條郵政企業經營國內、國際郵件和特快專遞業務。國內郵件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相互投遞的郵件,其中發往或發往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的郵件稱為港澳臺郵件;國際郵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的郵件,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通過中國投遞的郵件。
第二十壹條報刊社委托郵政企業發行報刊,應當根據報刊的出版範圍,向指定的郵政企業或者郵政報刊發行局出具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出版並持有《報刊登記證》的證明。具備接收發行報紙能力的郵政企業應當遵循平等互利、協商壹致、等價有償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報紙發行合同。
第二十二條郵政儲蓄和郵政匯款業務是郵政企業為國家積累資金、溝通經濟往來而辦理的金融業務。它由郵電部統壹管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金融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有關銀行應當為郵政企業辦理儲蓄和匯兌業務提供便利。
第三十二條用戶投遞的郵件應當符合郵電部規定的核準內容、包裝規格和書寫格式,並正確書寫郵政編碼。其中,用戶投遞信件使用的信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不得在郵件封面和郵件運單上印(寫)貼與郵件無關的文字或其他物品;郵資憑證正面不得塗抹或覆蓋其他物品;不使用偽造、仿制、切割和修理、加工和去汙郵資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