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示的標題壹般有兩種形式:壹是由發文機關的名稱、理由和文種組成。例如,XXX縣人民政府關於XXX的請示;另壹類由理由和語言組成,如“關於開展春節期間擁軍優屬工作的請示”。
主要交付機制。
請示的主送機關是指負責接收和答復文件的直接上級機關。每份請求只能在壹個主送機關撰寫,不能在多個請求中撰寫。
文字。它的結構壹般由三部分組成:開頭、主體和結論。
(1).主要說明請示的原因。它是請求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部門批準的依據。理由客觀具體,理由合理充分,便於上級部門及時決策,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②主體。主要說明要求的項目。是對上級的具體要求,也是陳述理由的目的。這部分內容應該是單壹的,只要求壹件事。此外,請示要具體、明確、清晰,以便上級部門給予明確答復。
③結論。應該有壹個新的段落。成語壹般有“如無,請批示”、“如無,請答復”、“如無,請批準”或“以上指示如無不妥,請轉發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
簽名了。壹般包括簽名和書寫時間。標題註明發證機關名稱,可以不再署名,但需要加蓋單位公章。
筆記。使用“請示”語言時,應出具說明。書寫方法是,在書寫時,留出壹行空白,並在括號中註明發證機關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擴展數據:
請示用於請求上級機關指導和批準,上級機關收到文件後必須給予答復;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和提出建議,供上級機關了解情況。為上級提供信息和經驗的,上級機關收到文件後可以不予答復。
請求的內容具體而單壹,必須提出具體的請求。報告內容廣泛,可以是壹篇文章壹件事,也可以反映很多方面,但不能寫在請示報告裏,也不能請示上級批準。請示的事由、事項、結論缺壹不可;該報告篇幅很長,結構安排不拘壹格,每壹條都不盡相同。
請示涉及的事項不執行,只有上級批準後才能辦理。必須事先寫好,不能先行動;報告涉及已經通過或正在進行的重大事項,可以事後或中途撰寫。請求的及時性強,但報告的及時性普遍較差。
在上級作出答復前,書面單位無權安排和處理審批請求;書面單位可以在上級作出答復之前對批準的報告進行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