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裏管理團隊關於上市的第壹次公開聲明中,陸兆禧在10上對這個問題做了最後的定論。“在如今的香港市場,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需要時間去研究和消化,我們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
陸兆禧的“新興企業治理結構創新”是雙方未能達成壹致的焦點,而這個焦點來自馬雲和他的“合夥人制度”。
根據披露的馬雲發給員工的內部郵件,阿裏巴巴集團從2010開始在管理團隊內部試行“合夥人制度”。也就是每年都有新的夥伴被挑選加入。他們必須“在阿裏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備優秀的領導能力,對公司文化高度認同,對公司發展有積極貢獻,願意為公司文化和使命傳承盡心盡力”。經過三年的試驗,阿裏巴巴目前有28個合作夥伴。
“阿裏巴巴的合夥人制度不是作為利益集團建立的,也不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這家公司的權威。”馬雲說。
馬雲認為,合夥人作為公司的經營者、業務建設者、文化傳承者和股東,最有可能堅持公司的使命和長遠利益,為客戶、員工和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但這並沒有消除外界對這種體制下決策透明度的擔憂。關註的焦點是阿裏巴巴上市後“合夥人”對董事會的控制。
公開資料顯示,包括馬雲在內的“合夥人”目前僅持有約10%的股份,雅虎美國和軟銀日本分別持有約24%和36%的股份。業內分析稱,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馬雲等人設計了“合夥人制度”來維持對公司的控制。
盡管阿裏巴巴和香港均未披露談判方案的細節,但阿裏董事局執行副主席蔡崇信上月26日在《阿裏巴巴為何推出合夥人制度》壹文中披露,“我們的方案充分保障了股東的重要權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的獨立董事選舉權、重大交易及關聯交易投票權等。”
根據香港媒體報道的上市計劃,阿裏合夥人有權提名董事會中的大部分董事。
資深金融和投資銀行家溫天納告訴新華社記者,合夥人制度比較特殊,在香港市場沒有先例。“對香港監管機構來說,這確實是壹個在公司治理創新和市場規範之間的兩難境地。”
以公平為底線的香港“同股同權”原則
6月5438+00日,阿裏表示,集團已與香港市場監管機構進行了多次接觸和非正式溝通。阿裏巴巴沒有提交正式申請,沒有要求雙重股權結構,沒有挑戰香港市場奉行的“同股同權”標準。
就此,記者試圖采訪香港證監會(SFC)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HKEx),均以不方便評論個別公司上市為由拒絕接受采訪。在回復記者的郵件中,HKEx發言人還表示,“我們非常願意聽取和借鑒市場各方的意見,但是否修改相關上市規定需要由上市委員會和香港證監會共同決定。”
不久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在立法會公開表示,無意改變港交所的上市審核職能,也不打算就新股上市采用不同的股份制進行公眾咨詢。
陳家強還表示,香港的上市規則規定,不能有雙重股權。為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必須堅持“同股同權”和“股權利益與股權的經濟價值應當壹致”的原則。他還列舉了海外的例子,指出允許上市公司雙重股權上市不是主流。
溫天娜指出,不可否認,阿裏巴巴是壹家公司治理水平非常優秀的公司,但阿裏巴巴的成功也離不開馬雲的個人魅力。“誰也不能保證未來的合作夥伴會像馬雲壹樣有遠見。”如果阿裏被破例,其他公司的類似要求將挑戰香港長期以來的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