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銀行允許但不強求客戶直系親屬代償欠款金額。
最後,銀行會委托相關部門調查客戶名下資產,拍賣。
說白了,壹個客戶能從銀行借600萬,他名下的財產肯定遠大於600萬,銀行會定期做風險評估的。還有壹種情況就是客戶知道自己會去世,在去世之前把名下所有的財產轉移到他人名下,並且過戶成功,那麽對於銀行來說就成爛賬了。
先說壹點,正常情況下,銀行都不會虧損,這是由於銀行對貸款的保障制度所決定的。
目前銀行對於貸款很多都有借款人要求買保險,發生不可控的意外因素導致出現損失後,損失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所以如果本筆借款有保險,且該人屬於意外性死亡,銀行會先向保險公司追償。
銀行對於個人貸款壹般均有要求提供相關的擔保措施,比如: 1、質押 ,借款人以銀行存單、理財產品或者分紅型保單等質押貸款,這種情況下,處置相關質押物用於歸還貸款本金; 2、抵押 ,比如借款人以房子、車子等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那麽這種情況下則拍賣抵押物進行償還貸款; 3、保證, 比如A的借款由B進行擔保,A意外死亡後,則貸款由擔保人B進行償還; 4、信用, 沒錯,這就是妳想要看到結局,銀行無法直接追償。
以上第二重保障的幾種情況,如果處置後可以歸還全部貸款,那麽則本筆業務結束,但是如果處置後歸還的金額仍然與貸款本金有差,只要借款人仍有留下其他遺產,銀行會繼續向遺產繼承人進行追償。所以信用擔保,除非是死者沒有遺留任何資產,否則銀行也不可能全部虧損。
壹個人如果可以向銀行借款800萬元,證明本身實力也足夠強(銀行可是很現實的,妳有300萬的資產想要借800萬,那麽不可能的,有3000萬的資產要借800萬還差不多),所以即使意外死亡,死者正常遺留下來的資產肯定足以償還銀行的貸款本息,故而無需替銀行擔心。
作為壹個 財經 工作者,按照銀行慣用的手段,做作好下處理的。
銀行會到借款人家中調查確認死亡情況是否屬實,然後將情況向銀行領導或上級行進行匯報,制訂相應的處理善後處理措施:
如果死亡人有財產,就直接通過法院對死亡人的財產進行登記,然後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公開拍賣處理,以追償銀行借款。通過能向銀行借款800萬元的人,可能家庭也不少,有不菲的家業。
如果貸款人死亡之前將自已的財產轉移過戶到子女或他人名下,那麽其親屬有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或義務,銀行會予以追償。
還有可能會找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而如果擔保人也是資不抵債,那就承擔履行擔保還款的責任和義務,還有貸款人自身資不抵債,出現巨額虧損,那麽銀行只有自認倒黴,將其列為壞賬,以待未來某壹個時段用經營利潤進行核銷。
個人在銀行獲得800萬貸款,似乎不可思議。按照目前的世道,住房貸款之外,其它個人貸款需要超額資產抵押方可。
比如房產、 汽車 、股票、銀行存款以及股權等等,均能作為銀行方面對沖欠款的標的。如果此筆貸款用於子女的住房、車輛等費用,其子女必須承擔相應的債務。
住房貸款是目前最為可靠的貸款標的,銀行對此非常放心,因為房價壹直上漲,而且貸款人違約銀行可以收回房產。
其它類型的大額貸款,銀行壹般不會批給個人;除非壹些小銀行處於特殊原因願意貸款,但肯定需要財產抵押,還可能有財力之人出面擔保。
現在空手套白狼的事少了,尤其是借銀行的錢,這麽大的數字,當初壹定是有足夠的擔保、抵押。
如果當事人死亡,銀行肯定會第壹時間核實,然後根據貸款合同,處置抵押物或者找擔保人償還,如果還有不足,那就是調查貸款人的遺產,通過訴訟從遺產中償還。
壹般情況下,抵押物不經過銀行同意是不能隨意處置的,因此如果當初如果銀行的手續規範,不會有很大的損失。貸款800萬,至少要有1000萬的資產抵押。
只有很特殊的情況下,貸款人、擔保人、抵押物同時滅失,那銀行的這筆賬就成了壞賬了。
人死債不消,抵壓的不動產,擔保人壹個都跑不掉。
銀行要做死賬了、爛賬、壞賬的準備了,不過在做這些賬之前,會查借款人名下的財產了,沒有壹分財產就萬事大吉,接下來必須查銀行放貸審批的人了,總不能讓我黨白虧是吧!
能向銀行借到800萬的人壹定不是普通人。
妳是行長會不要抵壓"物"和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嗎?純是偽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