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金萊
來源 | 財經 觀察網
不久之後,壹直以來亂象不斷的在線 旅遊 業終於將被戴上了壹個 “緊箍咒” ,《在線 旅遊 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的第十五條明確: 在線 旅遊 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 旅遊 者消費記錄、 旅遊 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 旅遊 者合法權益。
國家之所以在法規中做出這樣的規定,主要是因為這些年國內在線 旅遊 市場快速增長下,相關企業和平臺利用大數據殺熟搞得民怨沸騰。
大數據殺熟普遍存在,在線 旅遊 位列前茅
那麽什麽是“大數據殺熟”?
百度百科給出的“大數據殺熟”的定義是:同壹件商品或者同壹項服務,互聯網企業利用所擁有的用戶數據,給老用戶的價格要高於新用戶,以此獲得利潤最大化。
這是因為新用戶黏度低,對價格比較敏感,平臺希望其變成忠誠用戶,就會提供更多的優惠措施來留住新用戶;而老用戶已經是忠誠用戶,他們基本不會貨比三家,所以平臺方面覺得不需要來特別對待。
這壹行為的本質是壹種差異化的定價策略,企業依據不同顧客的偏好以及價格敏感性,對“熟客”推薦與其個人特征相吻合的產品或服務,並收取更高的價格。
這壹項策略之所以能夠給實現,基礎是海量用戶數據,突破口是國家這壹方面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讓平臺有空子可鉆。
如今這壹現象已經普遍存在於網上消費之中,很多人有過被殺的經歷,這並非胡亂猜測,而是有調查數據為證。
針對“大數據殺熟”現象,去年北京市消協專門委托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技術研究院開展了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人群中近9成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普遍存在,而且56.92%的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
那麽人們在購買那些商品和服務最容易被大數據“殺熟”呢?
答案是網購、 旅遊 、酒店住宿、網約車、外賣、影視等消費場景。
在這56.92%的有過被“殺熟”經歷的消費者中,被購物類APP“殺熟”的有44.14%,被線 旅遊 類APP“殺熟”的有39.5%,被打車類APP“殺熟”的有37.17%;
此外,外賣類APP、視頻類APP、電影類APP也有不同程度的大數據“殺熟”現象,比例分別為16.26%、15.10%、13.94%。
而在57個樣本的體驗調查中,在線 旅遊 出現問題最多,去哪兒、飛豬兩個平臺出現老用戶費用比新用戶貴的情況。
針對這壹項調查結果,去哪兒、飛豬等平臺均否認存在“大數據殺熟”行為,稱對所有用戶報價均壹致。
而價格變動系優惠活動(促銷紅包、新人優惠)以及酒店和航班庫存變化帶來實時價格變動,因此會出現同壹商品不同人購買時價格不同、同壹人在不同時間購買同壹商品時價格也不同的情況。
然而消費者、廣大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從以下3個案例中我們明顯可以看到幾大在線 旅遊 平臺都存在殺熟的痕跡。
4大平臺都“殺熟”,消費者維權難
案例壹,黑貓平臺匿名用戶投訴 同程 。
我用同程超3年,壹直用同程訂酒店機票火車票等,是白金卡會員,我愛人基本不用,但是同時訂壹家酒店,入住時間及要求、房型等完全相同的情況下,我這個白金卡需要付出的總金額比我愛人高出不少,明細顯示房價也比普通用戶高出很多,詳見圖片,由此可見多年來壹直在用會員的名義多花錢,現索賠壹年差價壹萬,索賠總計3萬元。
案例二,黑貓平臺用戶oakhl投訴攜程。
2018年7月13日壹對北京夫妻同時在攜程為壹大人訂23日和26日北京往返三亞的機票,是攜程白金用戶的妻子幾次查詢發現機票價格遞次上升,於是趕緊下單並支;而同時在也在攜程查詢下單丈夫詢問問妻子價格,發現價格比他的價格每人都高出好幾百。而聯系攜程要求退票時,攜程客服不僅不承認殺熟,還要反收1800元的退票費。
以上兩個案例都是夫妻 李 兩人在同壹時間在同壹平臺訂機票、酒店,結果是老用戶反而比新用戶多花錢。
除了這壹種殺熟的方式,在線 旅遊 平臺的另外壹招就用“售罄”手段逼迫趕時間的老客戶買高價票。
壹名近3年每年年均買在300張以上機票(支付費用50萬元左右)的客戶在2020年8月17日晚在“去哪兒旅行官方旗艦店”預定8月18日成都至拉薩MU5825航班,平臺顯示該航班機票票價為920元(剩8張),下單後支付頁面,顯示航班已售完。
返回首頁刷新後重新預定,票價為920元(剩8張)的信息仍存在,為避免耽誤行程,於是選擇了1550元的票價進行購買操作,至支付頁面時,平臺提示票價升高到1795元,加上機建、燃油等費用,成交價格1895元。
目前在黑貓投訴評平臺,這樣的“大數據殺熟”投訴案例多達400多起。看似很少,其實很多,因為很多人意識到知道被“殺熟”後根本沒有去投訴。
調查結果顯示,在意識到自己被“殺熟”後,只有26.72%的人選擇向消協、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者向媒體曝光;剩下的近3/4要不忍氣吞聲、自認倒黴,要不就是用腳選擇用腳投票。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很多人知道投訴、訴訟、曝光等手段也沒用。
因為即使消費者發現自己被"殺熟",由於平臺這壹手段的復雜性和隱蔽性,消費者舉證確實存在困難;而即便是拿到確切證據,也很難通過訴訟、投訴或者媒體曝光等方式贏得權益。
不僅如此,能夠發現到自己被“殺熟”的人還只是的很小壹部分,絕大多數消費者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被“殺熟”了。
因此即使不斷被旅客投訴,這些國內的在線 旅遊 平臺仍然“有恃無恐”,也沒有停下“殺熟”,因為這樣來錢快。
法規處罰減弱,仍可重塑行業信譽
而在這麽多年消費者的不斷地投訴聲下,國家終於決定整治這壹亂象。
去年10月9日《在線 旅遊 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發布,壹年以後《在線 旅遊 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
不過相比於征求意見稿,正式實施的“法規”對於在線旅經營者的的處罰力度大大減弱。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對於“大數據殺熟”行為,縣級以上文化和 旅遊 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即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限期改正, 並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款 。
而在正式法規中,這壹條處罰被刪除了,只是通過約談等行政指導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當然,這壹法規的實施對於規範行業發展肯定是有幫助的,有助於重塑在線 旅遊 行業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