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廈門社保繳費,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企業部分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廈門市人社局、廈門財政局、廈門地稅局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對用人單位及個人繳納社保費實行減負。
1、養老保險
用人單位繳交部分的費率由14%調整為12%;個人費率調整為8%。
2、醫療保險
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交部份的費率由8%調整為6%,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繳交部份的費率由4%調整為3%;個人承擔比例是2%。
3、失業保險
用人單位失業保險單位繳交部份的費率由1.5%調整為0.5%執行,本市戶籍個人繳費部份由1%調整為0.5%執行,外來員工不用繳納。
4、工傷保險
除建築工程項目團體工傷保險外,其他工傷保險在現行基礎上減半執行。
補充:外來員工中的管理、技術人員社會保險費可按本市職工繳費標準繳納。在我市就業的臺灣、香港、澳門、華僑人員、外國人,可以按外來員工或外來管理、技術人員的繳費標準參加社會保險。
廈門社保繳費比例
廈門社保繳費根據戶籍的區別,進而分為外來務工人員以及本市戶籍職工兩種比例。其中廈門社保繳費比例情況,需要根據戶籍是否是廈門的,進而進壹步看壹下養老、醫療、失業、生育還有工傷個人和單位分別繳納的比例。
1、養老保險
單位公司繳納比例12%;職工個人繳納比例8%。
2、失業保險
(1)本市戶籍職工公司繳0.5%,個人繳0.5%;
(2)外來人員職工公司繳0.5%,個人不繳。
3、生育保險
單位公司繳納比例0.7%,個人不用繳。
4、醫療保險
(1)本市戶籍職工公司繳6%,個人繳2%;
(2)外來人員職工公司繳3%,個人繳2%。
5、工傷保險
工行保險主要根據公司、根據行業情況,進而單位進行繳納;個人不用繳納工傷保險。
廈門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廈門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是按照2017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的;廈門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是按照2017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的。具體廈門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是多少,要看具體繳費項目。
1、基本養老保險
按照本人上壹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是18864元/月,繳費基數下限是1700元/月。
2、基本醫療保險
同樣按照上壹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上限18864元/月;繳費基數下限是3772.8元/月。
3、失業保險
參加失業保險的廈門戶籍職工,其中下限按照廈門市工資標準1700元/月確定,上限無要求。
4、生育保險
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上限18864元/月確定,繳費基數下限按照3772.8元/月確定。
5、工傷保險
企業職工以上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其中下限按照廈門市工資標準1700元/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