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層次根據宇宙的屬性分為人文書籍和自然書籍。
第二個層次是根據圖書的基本學科屬性劃分的。
基礎人文學科:哲學a、宗教b、倫理學c、邏輯學d、美學e、心理學f、語言g、文學h、藝術I、政治j、經濟k、軍事l、法律m、教育n、體育o、媒體p、信息q、管理r、商業s、歷史t、考古學u、民族v、生活w、金融x和經濟學。
第三層次是按照圖書附屬學科的標準劃分的。
第四層次以書籍的功能屬性(寫、學、教、幫)劃分。
第五個層次將書籍分為著作(著作、理論著作和應用著作)、學術(註釋、評價、爭論、研究、考證和翻譯)、教學(學校教科書、社會培訓教科書、自學教科書、參考資料、講義、學習材料、流行讀物、實踐實驗和考試習題集、教學大綱)和幫助(詞典)
第六層次根據圖書的國際空間分為國內外原版圖書(非學科定義空間)。
第七層次以圖書時間序列(非學科時間序列)劃分。
基層法是指前五級,第六級和第七級不是必須的。第五級以下還可以定義排架的標準數量,主題字母排架應該是首選。中文書刊可以按漢語拼音數字的順序檢索(可轉換為序號表達)。在遵守基層法的前提下,大型圖書館和書城還可以定制其他標準(圖書出版、編輯形式、內容、體裁、選題、年份、圖書類型等。)如果需要的話。叢書、匯編、套書、叢書、皮書等。屬於自定義分類標準。所謂“三線書庫”是壹種時序劃分,是管理的必需品。目前劃分混亂,弊端明顯。它不是讀者喜歡的布局,因此應謹慎使用或遵循排序順序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