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民怒告官
韓復榘以壹介武夫成為封疆大吏,掌握山東全省軍政大權,可謂青雲直上。在當時社會,壹人得道,雞犬升天。他的親信隨從、至親好友也隨著他的高升而飛黃騰達。韓的馬弁(隨從警衛、侍從)李玉瓚被韓派來濟寧縣任警察局長。李走馬上任後,本著“千裏為官只為財”,應大撈壹—把的信條,對商號、群眾派夫派捐,橫征暴斂,弄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當時濟寧商民同業公會會長袁紹光帶頭,聯合濟寧知名人士、商民代表***13人簽名,撰寫呈文,歷述李玉瓚在濟寧的罪狀,上告到濟南韓復榘處,請求處理。不幾日韓派他的政法處長到濟寧,通知原、被告——齊去濟南,說韓主席將親自審理此案。原告整理好李玉瓚在濟寧派夫派捐、貪汙受賄的證據材料,並把他公開張貼的派捐布告拍成照片帶上,壹起去濟南打官司。在省府大堂,韓親自審案,省府大堂警衛森嚴,氣氛緊張,韓復榘坐在大堂後面的太師椅上。文書遞上狀紙,韓看後說:“帶袁紹先”,下面無回話,文書上去更正:“沒有袁紹先,是袁紹光”。韓大為不悅:“不管什‘麽袁紹光袁紹先的,將原告壹齊帶—亡來”。眾人心中暗笑,堂堂省府主席竟把“光”字錯讀成“先”字。韓發問:“妳們告李玉瓚,有什麽憑據?”大家把證據材料、照片等交上。韓看後陡然色變,大喊:“把李玉瓚帶上來1”質問李:“這些材料是否屬實?”李看到人證物證俱在,實難抵賴,只得低頭認罪。韓命
令:“拉下去槍斃!”軍警錯以為都拉下去,故壹擁而上,兩人架壹人,將原告、被告等十數人拉了就走。這時韓方覺說得過於籠統,就指著李玉瓚說:“把他壹人拉下去”。軍警方撕掉李的胸章、警徽,將其拉了下去。這樣原告等14人才得以無事放開。審理結束,大家感到這是壹次死裏逃生的告狀,雖然勝訴,猶心有余悸。回到住處,大家才松了壹口氣。
據事後聞知,韓雖然表面上做出“清官為民”、“大公無私”的樣子,但李玉瓚終究是他的親信,在李被拉下去之後,韓即暗中指使把李放走。
民女攔車告狀
1933年韓復榘來濟寧巡視,發現壹青年女子攔車喊冤,狀告其弟殺害其母。這位自稱“韓青天”的大人物,責令縣長林開泰立即調卷,他要親自問案。
原來,被告叫程吉人,是南門外偏東蓮亭附近的民眾教育館辦事員。程家住在西門大街路南、濟寧縣政府對過。程父有壹妻壹妾,其妻生程壽人、程吉人兄弟二人,其妾生有壹女即攔車告狀人,是被告的同父異母姐。由於兩房互相嫉妒,動輒惡語相加,終至矛盾激化,程吉人受其生母指使用磨快的菜刀連砍其庶母十三刀,將其活活殺死。因縣長及山東省高等法院第壹分院僅判處程有期徒刑,所以其姐不服而上告。
韓重審後,認為原判太輕,殺人理當償命,遂命政警(俗稱衙役)將程吉人五花大綁,槍決在土山城根,此事壹時震動魯西南。
逃亡濟寧
抗日戰爭爆發後,當北路侵華日軍進攻濟南時,韓復柒卻公開說:“我們有這些部隊,到哪裏都可以自立。帶著民生銀行,到哪裏都有花的,也有吃的”。並認為:“只要有了槍有了錢到哪裏都可以做土皇帝”。正是在這種思想支配下,在日軍進攻面前,韓復榘不是率兵積極抗日,而是保存實力,棄地逃跑。1937年12月22日,日軍有1000多人從周林以北黃河渡口和濟
陽河過了黃河。蔣介石得知韓復榘有撤退的跡象後,給韓復榘發了十萬火急的電報,命令他不得放棄濟南。但就在蔣介石發電報之時,韓復榘已經逃到了泰安。隨即日軍占領了濟南。12月 28日,韓復榘得知濟南失守和日軍乘勝追往泰安的消息後,仍繼續逃跑。蔣介石又發急電,要韓“死守泰安”,但韓已經逃到了濟寧,龜藏在濟寧潘家大樓。不僅如此,韓復榘還給從南京遷到武漢的國民黨統帥部發了“南京已失,何守泰安”的電報。
這次事件以後,蔣介石與韓復榘的矛盾進壹步公開化。1936年1月11日,蔣介石策劃了壹個誘捕韓復榘的騙局,就是所謂的河南開封“北方抗日將領會議”,將其騙至開封。會議以後,控制了韓復榘,將其直接押至漢口國民黨“軍法執行總監部”,並組織了審訊,判處死刑。 1月24日晚,在關押小樓的樓梯上,將其亂槍打死,時年48歲。顯赫壹時的軍閥土皇帝韓復渠就此嗚呼。屍體後來埋葬於豫南雞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