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方式如下:
合作目的:
深化產教融合,推進校企協同育人,使產業資源轉化成教育資源,使教育資源促進產業能力提升,發揮職業技能教育為社會、企業服務的功能,培養跟多高技能人才,同時也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發揮校企互動合作,產教融合的作用,實現職業教育與崗位需求的“零對接”。
合作原則:
***同在課程體系、人才培養、校內外實訓、實習、就業、技能人才認證等方面探索新模式,精準對接企業技能人才需求,實現校企產教融合發展、優勢互補,合作***贏的目標。
合作方式:
壹、產教深度融合
1、合作雙方分別在企業、院校成立“產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2、雙方每年定期互派專業骨幹教師、中高層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到對方單位參與生產實踐、教育教學、課程開發等,並提供其合作便利條件。
3、雙方派出的工程技術、師資、培訓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各種管理規章,確保各方工作、生產和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工作期滿,並經雙方考核合格後,依據具體情況發放相關聘書。
二、合作辦學、人才培養
1、雙方成立校企合作定向培養專業和班級。(具體合作內容附《校企合作(訂單培養)協議》)
2、合作雙方根據自身發展狀況,生產經營規模或投資領域變化等情況,適時***同商討調整定向培養專業、規模和合作方式。
3、為提高培養技能人才質量,企業為院校投入相應的辦學資源(師資、設施設備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等),建立生產操作學習場所,滿足培養人才的實訓需求,為其提供頂崗實習(企業實踐)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