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網絡劇、微電影、網絡電影、影視類動畫片、紀錄片;
②文藝、娛樂、科技、財經、體育、教育等專業類網絡視聽節目;
③其它網絡原創視聽節目。
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行業內稱AVSP證,以下簡稱AVSP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從立法層面,根據56號令之規定,“制作、編輯、集成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均應當取得AVSP。而根據最新的〔2017〕1號文規定,AVSP實行分類授予、分類監管模式,即互聯網企業開展網絡視聽節目服務,不僅要取得AVSP,還必須在AVSP載明的業務許可範圍內開展相應的服務,嚴禁私自變更使用範圍或者超範圍提供視聽節目服務。
而實踐層面,根據我們與廣電總局及部分地方局溝通的情況來看,“壹切連續的視頻、音頻內容”都屬於56號文所稱的“視聽節目”,所以不存在“節目類視頻”和“非節目類視頻”的區分。只不過,監管實踐中,對於那些具有文學的、藝術的、時政的視聽節目從嚴監管、從嚴執法。這點,從官方公告來看,新浪微博、鳳凰網、梨視頻等被監管機構執法檢查,也主要是因為其涉及時政視頻或非法內容等“政治禁區”了。
所以,回到新浪微博的回應聲明,顯然回避了新浪微博本身應當取得AVSP的問題,也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微博用戶上傳非節目視頻不受影響”的問題。而微博用戶上傳視聽節目是否需要取得AVSP的問題,廣電總局在《關於進壹步加強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及其補充通知中就有明確的答復,應當由轉發、發布該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取得AVSP並履行內容審查義務,上傳該節目的個人(機構除外)僅需要滿足實名制要求即可(B站也在近日明令要求上傳者必須落實實名制)。
新浪微博聲明:
按照《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信息產業部第56號令), 只有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微博用戶,才能上傳視聽節目,沒有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用戶,不能上傳視聽節目。微博用戶上傳非節目類視頻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