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投資基金的總認購金額為5億元,在基金成立時壹次性繳納。門檻收益率8%,按單利計算。超額收益20%後分配給管理人,再分配給所有投資人。沒有追趕機制。在不考慮管理費、托管費、稅費的情況下,基金存續滿五年後退出全部投資,基金清算總可分配金額為8億元。然後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分別獲得管理人2000萬元和投資人7.8億元的分配金額。
2.壹個股權投資基金即將被清算。投資基金的存續期為5年。投資基金成立時,全部實繳資金為5億元,全部撤回投資資金至9億元。在基金存續期間,共產生稅費5000萬元。基金合同約定,基金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基金分配門檻收益的8%(單利)後,基金管理人按20%的比例提取業績。基金管理人分配的業績獎勵金額為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