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燃
自燃是指可燃物質在空氣中,在沒有外部火源作用的情況下,通過自身加熱或外部加熱而燃燒的現象。根據熱源的不同,物質的自燃可分為自熱自燃和加熱自燃兩種。正常情況下,壹般可燃物質與空氣接觸會有壹個緩慢的氧化過程,但速度很慢,析出的熱量很少。同時,它們會繼續向周圍環境散熱,無法像燃燒壹樣發光。如果溫度升高或其他條件發生變化,氧化過程會加快,析出的熱量會增多,這樣如果不能完全散發就會積累,溫度會逐漸升高。當達到這種物質自行燃燒的溫度時,就會自行燃燒,這就是自燃。物質受熱自燃的最低溫度是物質的自燃點,也叫自燃溫度。
相關定義:
1.自燃點:在規定的條件下,在沒有任何輔助點火能量的情況下達到的最低點火溫度。
2.燃燒:燃燒是物質與氧化劑之間的放熱反應,通常同時釋放火焰或可見光。
3.閃光:火焰在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體上方短時間內反復閃爍熄滅的現象。閃絡通常是持續燃燒的先兆。
4.陰燃:沒有火焰和可見光的燃燒。
5.爆燃:伴隨爆炸的燃燒波以亞音速傳播。
6.燃點:在規定的條件下,可燃物質自燃的最低溫度為該物質的自燃點。燃點對於具有高閃點的可燃固體和液體具有重要意義。控制燃燒時,可燃材料的溫度應降低到燃點以下。
7.閃點:易燃液體可揮發成蒸汽並進入空氣中。隨著溫度的升高,揮發加快。當揮發性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在接觸火源時能發生閃燃,這種短暫的燃燒過程稱為閃燃,發生閃燃時的溫度稱為閃點。從消防角度來說,液體的閃點是可能引起火災的最低溫度。閃點越低,火災風險越大。
[編輯本段]自燃的分類
自燃分為兩種情況。由外部熱源引起的自燃稱為受熱自燃;壹些可燃物質在沒有外界熱源作用的情況下,由於其內部進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學過程而產生熱量,而這種熱量足以使物質在條件適宜時自動燃燒,這種現象稱為自燃。
自燃和受熱自燃本質上是壹樣的,只是熱量來源不同。前者是物質本身的熱效應,後者是外界加熱的結果。物質的自燃是在壹定條件下發生的,有的是在室溫下,有的是在低溫下。自燃現象本身說明這種物質的潛在火災危險性大於其他物質。壹般來說,能引起自燃的常見物質是植物產品、油、煤和其他化學物質。例如,磷和磷化氫是具有低自燃點的物質。
廣義的自燃包括加熱自燃和自燃:
加熱自燃(加熱自燃):當可燃物質被外部熱源間接加熱並達到壹定溫度時,不與明火直接接觸就會燃燒。這種現象被稱為加熱自燃。比如,可燃物質靠近高溫物體時,可能被加熱到壹定溫度,“烤”著火;在沸騰過程中(沸騰油、瀝青等。)或者熱處理,被加熱的介質因為達到壹定溫度而著火,屬於加熱自燃的現象。
自燃:當沒有外部熱源的直接作用時,可燃物會因其內部的物理作用(如吸附、輻射等)而產生熱量。)、化學作用(如氧化、分解、聚合等。)或生物作用(如發酵、細菌腐敗等。),而熱量的積累會導致溫度升高。可燃物質達到壹定溫度,不直接接觸明火就會燃燒。這種現象叫做自燃。比如煤堆、幹草堆、賽璐珞、堆積油紙篷布、黃磷的自燃都屬於自身自燃現象。
加熱自燃和自燃是可燃材料在不接觸明火的情況下的“自動”燃燒。兩者的區別在於引起可燃物升溫的熱源不同。引起自燃的是外部熱源,而引起自燃的熱源本身來自可燃物內部。
請註意,有些書中提到的自燃是狹義的,僅限於自身自燃。就實際情況來看,自燃引發的火災比較多。
[編輯本段]自燃的原因
自燃是由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汽)的熱量或與沒有火花和火焰的熱表面接觸,使溫度升高,化學反應速度迅速增長而引起的火災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式自燃。
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混合氣化學反應的產熱速率超過系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多余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使化學反應隨著溫度的升高而迅速加速,進而使混合氣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混合氣燃燒。
鏈式自燃理論認為,化學反應不壹定是通過熱量的積累而加速,而是通過鏈式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加速反應,直至著火燃燒。自燃是壹種復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於可燃混合氣體,發生自燃總是需要達到壹定的溫度。
在自燃溫度下,可燃物質與空氣接觸,可以在沒有明火作用的情況下燃燒。自然點不是壹個固定值,主要取決於氧化時釋放的熱量和向外的熱傳導。可見,同壹種可燃物質,由於氧化條件不同,受因素影響不同,其自燃點也不同。
[編輯本段]人體自燃現象
歷史記錄
人體自燃現象最早見於17世紀的醫學報告。時至今日,相關文獻層出不窮,記載更加詳細。那麽,什麽是人體自燃呢?人體自燃是指人的身體在不接觸外界火的情況下自動著火。
歷史上第壹起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的壹份意大利醫學文獻中。有壹個叫帕裏先的人,躺在壹個草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除了他躺的地方,還是老樣子。1744年,英國伊普斯威奇有壹位60歲的帕特太太。壹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像壹塊燒焦的木頭,但她附近的衣服完好無損。類似的史料記載有200多條。
19世紀的德國化學家李比奇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高引起的。他做了壹個實驗,想弄清楚多少濃度的充滿酒精的鮮肉會引起自燃,但沒有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Casper在《實用法醫學手冊》中否認人體自燃。他認為這種現象根本不存在。“在1861的今天,如果還有正直的科學家想要解開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悲哀。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完全不可信,都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有待揭開的神秘面紗
300多年來,科學家們壹直在探索這個問題。科學家從200多個案例中發現,男女比例差不多,從4個月到114歲不等。飲酒適度,胖瘦皆宜。有些案件發生在走路、開車、劃船和跳舞的過程中。
人體自燃——這是真實事件還是捏造?信不信由妳,我們壹起來檢視證據,看看科學和超自然現象之間會碰撞出什麽樣的火花。“人體自燃”似乎壹直都有,但為什麽會自燃壹直沒有答案。
燈芯效應成功地解釋了為什麽有些人甚至會把骨頭變成灰燼。關於這些怪異的焚燒案例,在17世紀的歐洲,有醫生認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是這樣,那麽身體應該是從內部開始燃燒的。在缺氧的身體裏,這種事情顯然不會發生。最近出現了壹個相對合理的解釋,叫做燈芯效應。有時候,最離奇的謎題也有最普通的答案。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壹個人穿的衣服想象成壹根翻過來的蠟燭,衣服是燈芯,體脂是蠟。即使很小的火焰也可能穿透皮膚,點燃脂肪,然後緩慢而持續地燃燒。法醫生物學家馬克用壹塊布和壹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果。豬的脂肪和人類的脂肪非常相似。如果條件滿足,脂肪和布料幾乎不會像蠟燭壹樣燃燒。燈芯效應幾乎是壹個完美的答案,證明了人體有自己的燃燒源,只要滿足環境條件,人體是可以自我毀滅的。但是,有壹個問題是燈芯效應無法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往往會留下許多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大部分骨頭都化為灰燼。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克裏斯滕森(Angie Christensen)致力於解決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中受害者的基本情況與最易患骨質疏松癥的人非常相似。骨質疏松的人骨在火化過程中更容易被燒壞。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壹個離奇現象:為什麽腿腳往往完好無損?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通常也不用布包裹——也就是沒有燃料,沒有燈芯。研究人員認為,燈芯效應顯然是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在Adele的事件中,自燃是由外殼上的鈉引起的。燈芯效應或許可以解釋喬治·莫特的死亡,但它無法解釋阿黛爾·瓦達克的經歷。她的大腿在目擊者面前被燒傷。在比利時,拉裏·阿諾和馬克·貝尼·齊將在阿黛勒的案子上取得重大突破。在調查過程中,貝尼克仔細檢查了關於阿黛爾衣服和彈殼的分析報告,發現了壹個被忽略的線索,那就是鈉。鈉是蠟質金屬,不溶於水,遇水會發生強烈反應。鈉與水反應時,會產生壹種非常活躍的物質:氫氧化鈉。反應過程釋放熱量,進而使衣服和布料開始燃燒。火花四濺,可能就是他們看到的。這種火很難撲滅,也和目擊者的說法壹致。從這個角度來說,這個事件應該和超自然現象無關。事情的經過可能是這樣的:沙灘上散落著煙花,阿黛爾放在口袋裏的彈殼沾有煙花殘渣中的鈉。後來,她把濕手帕放在同壹個口袋裏,鈉被點燃。阿諾德和貝尼克向阿黛爾解釋了他們的發現。馬克說:“檢測結果清楚地表明,現場有鈉,有東西沾了鈉。如果妳把鈉放入水中,它會產生熱量。在某些情況下,這種熱量足以讓東西燃燒起來。”拉裏說:“現在我們可以確定這是自燃,毫無疑問。”
“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大多是老年人、超重者、吸煙者和獨居者。科學已經為神秘大火之謎提供了壹些答案。喬治·莫特怎麽樣了?還有壹個未解決的問題:是什麽導致了這場致命的火災?貝尼克說:“莫特先生的事故有幾種可能的解釋。”在這個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案例中,有壹個常見的線索:吸煙。沒有人知道他那天晚上是否抽煙,但Benic認為這是可能的。貝尼奇說:“有報道稱,他曾經吸煙,後來戒掉了;也有報道說他還在抽煙。我們必須考慮到這種情況。那時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不小心點燃了什麽東西,很可能是床上的什麽東西;然後,他就被壹氧化碳熏暈了,整個過程都沒有醒過來。”悶燒的床單散發出無味致命的氣體壹氧化碳,他可能因為吸入壹氧化碳而昏迷不醒。然後,火燒進了皮膚,點燃了脂肪,把他變成了壹根慢燃的蠟燭。他的衣服和床單像蠟燭,他的脂肪是蠟。火不夠熱,所以沒有燒著房間裏的其他東西。燭芯理論是壹個重大突破,這顯然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嚴酷的事實是,沒有人目睹過壹個人或壹只動物燃燒自己,化為灰燼。更糟糕的是,在疑似人體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多為年老體弱者,往往患有超重、吸煙等問題,且都是獨居。
在狄更斯的小說《荒涼山莊》中,壹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鬼最後因自燃而死。作者認為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但自燃是什麽?
有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可燃脂肪過多有關,並將這種脂肪比作點燃的蠟燭油,衣服就像蠟燭芯。有人認為人體內存在天然的“電流體”,可以引起體內易燃物質的燃燒,甚至引起高度易燃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也有人認為磷在體內的過度積累會產生“發光的火焰”。
最近的壹種解釋是從物理學的角度,認為體內可能存在比原子還小的“燃燒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這個困擾了人們幾個世紀的謎團遲早會解開。
現代調查
在世界其他地方,有各種形式的人體自燃。有些人只是輕微燒傷,有些人則化為灰燼。更不可思議的是,受害者所穿的床、椅子甚至衣服,有時都沒有被燒毀。更有甚者,有的人全身燒傷,但壹只腳、壹條腿或部分手指還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壹名沈迷烈酒的女子某天晚上在睡夢中自燃身亡。只留下了她的頭和手指,其余的都燒成了灰燼。
在之前的人體自燃事件中,受害者男女比例大致相當,從嬰兒到114歲的老人都有,其中不少人身體瘦弱。有的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在沒有火源的地方行駛或行走時自燃。
然而,今天,現代科學和醫學界否認人體自燃的說法。雖然有人提出了壹些理論,但壹直沒有合理的生理學論據來解釋人體是如何自燃甚至化為灰燼的,因為只有在溫度超過3000華氏度的高壓火葬場裏,才有可能將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掉。然後,更神秘的是,燒焦的屍體上還留有完好無損的衣服或者壹些完好的皮膚。
自燃是由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汽)的熱量或與沒有火花和火焰的熱表面接觸,使溫度升高,化學反應速度迅速增長而引起的火災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式自燃。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混合氣化學反應的產熱速率超過系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多余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使化學反應隨著溫度的升高而迅速加速,進而使混合氣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混合氣燃燒。鏈式自燃理論認為,化學反應不壹定是通過熱量的積累而加速的,而是通過鏈式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加速反應,直至著火燃燒。自燃是壹種復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於可燃混合氣體,發生自燃總是需要達到壹定的溫度。
我們生活在壹個危險的世界,周圍都是各種易燃易爆的東西。那麽,我們的身體會不會突然著火呢?這種想法已經存在很久了,壹些莫名其妙的燃燒現象似乎證實了人體自燃的發生。
雖然卡斯帕否認人體自燃,但許多科學家仍然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壹現象。壹個叫查爾斯·福特的人詳細收集了1861以來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比如1957年5月8日,在美國費城,壹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anna martin)在壹個沒有火源的房間裏化為灰燼,只剩下鞋子和壹小部分軀幹。法醫說要達到這個程度,溫度至少要1700-2000華氏度。然而,爐子滅了,所有的物品,包括離死者兩英尺遠的報紙,都保持不變。福特記錄的最詳細的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的佛羅裏達州聖彼得堡。晚上,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柔軟的椅子上。當她的兒子離開時,他看到他的母親很好。但是不到十二個小時,他的兒子來到母親的房間,卻看到了可怕的壹幕。在悶熱的房間裏,他的母親和椅子都不見了,地上有幾片發夾,說明曾經有壹堆頭發,剩下的只有幾塊烤過的椎骨,壹個萎縮到棒球大小的頭骨和壹只完好的左腳。靠近屍體的報紙和幾英寸外的壹塊亞麻布沒有燃燒的跡象。
享有“骨骼專家”美譽的Clogg Mann博士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1。整個房間裏找不到助燃的化學物質,但只有在3000華氏度的高溫下,她的頭骨才會變成那樣。2.沒有著火,所以整個房間沒有火源。房屋火災的最高溫度壹般是1500華氏度,但實際溫度是這個的兩倍。那樣的話,整個公寓應該被燒光了。老婆體重170斤。燒成灰燼後,整棟樓沒有任何氣味。4.頭骨法醫專家都知道,能燒光脂肪組織並使死者脫水的高溫應該同時燒光頭骨的軟組織,會使頭骨破裂,但裏斯太太沒有。Clogg Mann無法解釋以上四點。
1966 65438+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天氣異常寒冷,當天該州的陶博市發生了壹件奇怪的事情。早上九點,壹名煤氣工人來到94歲的本特利意識清醒的家中檢查煤氣表。以為老意識還沒起床,工人徑直去了下房看表。
當他走到地下室時,發現地上有壹對已經冷卻的骨灰,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壹個燒焦的洞。工人們很吃驚,急忙上樓去找醫生。當他走進浴室時,裏面的景象讓他毛骨悚然。燒毀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人類的腿,剩下的舊意識化為灰燼。
而老式推車甚至連支架下的橡膠墊都完好無損,整個房間除了接觸屍體的部分,沒有任何著火的跡象和氣味。很快,警方趕到現場,但無法了解死因,只好草草結案。宣布死者在床上抽煙,睡著後衣服找火,引發火災。醒來後去衛生間拿水滅火,在那裏失去意識,燒成灰燼。但有火化專家指出,壹具屍體必須在華氏2200度的高溫下焚燒90分鐘,然後在華氏1800度的高溫下焚燒60至150分鐘。即便如此,火化後,屍體也只是碎骨和骨灰,而不是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不會超過1500華氏度。
所以老人是不可能因為大火而燒成灰燼的。而且,能把他燒成灰的火,會把整個房子都燒掉,手推車的鋁框也會融化。
科學家認為,本特利博士的死因屬於人體自燃和人體自燃死亡的人。他們的身體沒有接觸到外部的火焰,而是在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他們周圍的所有可燃物質將保持不變。
歷史上第壹份人體自燃時間記錄記載在1673年的壹份意大利醫學文獻中。有壹個叫帕裏先的人,躺在壹張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塊指骨,但草墊床除了他躺著的那部分,依然如故。
300多年來,科學家們壹直在不斷探索這個問題,從200多個案例中發現,在人體自燃中,男女比例約為壹比壹,年齡從四個月到114歲不等。有人認為人體與體內過多的易燃脂肪有天然的聯系,並將這種脂肪比作點燃的蠟燭油,衣服就像蠟燭芯。還有人認為,人的體內有壹種天然的“電流體”,可以引起體內可燃物質的燃燒,甚至引起高度可燃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
還有壹種觀點認為,人體內磷積累過多,發生了“發光的火焰”。
但最近的壹種解釋是,人體內可能存在壹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燒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深入的調查和科學水平的不斷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這個困擾了人們幾個世紀的秘密遲早會被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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