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固定資產管理不完善:沒有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未按規定入賬;固定資產未定期清點,賬實不符;有些固定資產老化損壞,沒有及時報廢。
3.公司往來賬款結算不及時:所有應收賬款未及時結算回款;應付賬款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結算。
4.會計核算不規範:會計科目使用不當;憑證傳遞不壹致(如差旅費原始憑證未附,貸款回收憑證附原始憑證)。
5.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是:
1個別領導和會計人員法制觀念不強,對認真執行財務制度認識不足。
2.壹些會計人員沒有嚴格執行會計法、會計準則和工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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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或對平時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會計處理不規範,財務管理混亂。
3.職能部門和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到位,導致壹些錯誤沒有被及時發現和糾正。
壹些建議:
1、單位領導和財務人員應增強遵守財經法規的觀念,嚴格執行會計法、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必須加強會計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素質。增強依法理財意識,加強會計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2、加強管理和監督,定期自查、互查,及時糾正工作中的錯誤,防止會計違規行為的發生。
3.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4、盡量克服“白條”和付款收據報銷行為。
5.我們必須遵守財務制度,財務報銷的文件必須由經理、檢查員和批準人簽字。原始憑證的內容、填制方法和審核程序應符合會計制度的要求,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6、按規定妥善保管會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