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可以在上市六個月後轉換為股票。對於投資者來說,是否操作債轉股需要根據轉股價格來考慮。如果以轉股價格轉換為股票的股票市值低於所持債券的面值,則意味著投資者在轉股後虧損了,這是壹件壞事;相反,轉股後,股票的市值大於債券的面值,這意味著投資者在轉股後是盈利的,這是壹件好事。
債轉股是好是壞需要根據各主體(銀行、企業、個人投資者)的不同情況綜合考慮。也有人說債轉股短期好,長期不好,只是權宜之計,但這些都是片面的看法。
債轉股後,總股本將變大,每股凈資產將在壹定程度上被稀釋,這對企業來說是好事,對股東來說意味著未來的分紅將變少,這是壞事。對於投資者本身來說,關鍵是看債券和股票的市場。
可轉換債券不壹定要轉換成股票,但也可以像股票壹樣出售。如果他們沒有被出售或轉換為股票,他們可以在此之後被公司贖回,但盡量避免被強制贖回,因為如果他們被強制贖回,他們還不如出售自己,賺得更多。
債轉股是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將商業銀行原有的不良信貸資產即企業的債務轉化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它沒有將企業債務轉化為國有資本,也沒有完全勾銷企業債務。而是從原來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的關系,從原來的還本付息轉變為按股分紅。
在改革的意義上,債轉股的內在含義實際上與十五大規定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發展多元化產權結構和實施國有資本戰略性重組的改革目標密切相關,這為這些改革提供了良好的事業和條件。從發展的角度看,它與解決我們當前國有企業面臨的許多重大問題密切相關。債轉股並不意味著國家或具有國家背景的金融機構承認企業的壞賬,而是淘汰舊產能,調整產權結構,促進技術設備更新,實現全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焦點
1.重點解決對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大型、超大型國家重點企業。
2.支持近十年承擔國家重點項目的企業減輕債務負擔,促進企業盡快達產達效、產業升級。
3.圍繞三年改革和國有大中型骨幹企業脫困兩大目標,推動虧損企業中符合條件的企業扭虧為盈、實現轉型。國有企業脫困目標艱巨,債務問題是其主要障礙之壹。債轉股後,企業不用還本付息,負擔相應減輕;同時,資產負債表趨於健康,便於企業獲得新的融資。而且債轉股觸及企業的產權制度,促進企業盡快建立新的經營機制。
4、社會震動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債轉股兼顧了財政、銀行和企業的利益。國家銀行的債權變股權,不是簡單地核銷債務,而是改變了償債方式,從借貸關系變成了不償債的投資合作,既沒有增加財政支出,又減輕了企業的償債負擔,銀行也獲得了經營權。這是壹種實踐成本最低、社會震動小的債務重組方案,因此可以大規模使用,有利於在短時間內擺脫全國性銀行和國有企業的債務癥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