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目前正在熱議中。萬小刀不是第壹個被起訴的自媒體作者,也不是第壹個被小沈陽起訴的侵犯肖像權的人。雙方都很有代表性。壹方面是很多自媒體作者在娛樂影視領域的創作,另壹方面是大量的明星照片被引用。此案的判決將對自媒體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
最重要的當然是能不能配上媒體文章裏的明星圖片?眾所周知,所有的自媒體文章都是圖文形式,每隔幾行就要有壹張圖。合適的圖片有利於讀者閱讀。在娛樂、影視相關領域的自媒體,使用明星照片和影視劇截圖是必不可少的,否則創作就會無中生有。就我自己的百家號來說,我也用了很多影視劇截圖。算上他們,我也用了明星照片和劇照。
比如這個問答,當然是自媒體,還用了小沈陽的照片。
影視劇評論、娛樂八卦等文章如果全部使用明星照片,就要承擔侵犯肖像權的責任,對媒體從業者影響很大。只要平臺還要求內容審核圖文相關性強,就必須在娛樂、影視自媒體的文章中插入明星圖片,但如果這是侵權,這文章怎麽寫?
當然,也有壹些自媒體創作者引人註目。未經核實,他們就美化道聽途說,甚至無視事實。這樣的內容確實是對明星的壹種傷害,人們看了壹定心情不好。
萬小刀本人堅稱文章紮實,不含虛構成分,但在接到傳票後,他刪除了相關文章。這說明他自己也沒有底,用別人的照片確實是事實。
所以,在小沈陽起訴萬小刀的案件中,對媒體行業影響最顯著的就是明星照片能否用在文章中。什麽情況下可以不隨便用?
只要明確了這兩點,媒體行業自然會有相應的改變,就看法院的判決是什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