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鴻鈞(1899~1960)中國臺灣“行政院”院長(1954~1958)。廣東新會人。1919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歷任英文《大陸晚報》記者、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的英文秘書、上海市政府英文秘書兼宣傳科長、代理市財政局長、上海市政府秘書長、上海市長、中央信托局長、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1950年後任臺灣“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臺灣省“主席”、“行政院”院長。1960年6月卒於臺北。俞鴻鈞(1898年—1960年),廣東省新會縣人,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國民政府高級官員,財經專家。北伐時出任上海市財政局代理局長而邁入政壇,以具備傑出英語能力和財政專長而知名。
俞鴻鈞在上海亦曾擔任市府秘書長,抗戰初期已擔任上海市長,中國政府撤往重慶後調任外交部政務次長,中央信托局局長,財政部長。勝利後接任中央銀行總裁,於動員戡亂時受命主持上海央行黃金儲備運往臺灣。國民政府遷臺後復任財政部長兼任央行總裁與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臺灣銀行董事長。1953年出任臺灣省政府主席,兼任臺灣後備司令部司令。1954年至1958年升任行政院長,因拒絕監察院約詢案遭到彈劾。辭職後復任中央銀行總裁,1960年病逝臺北,年六十四歲。對於俞鴻鈞之貢獻,國民政府曾頒發褒揚令明令褒揚。
(1898—1960年) 廣東新會人。早年進上海聖約翰大學,任《約翰聲》報總編輯,1919年畢業留校任助教。旋任英文《大陸晚報》記者。1927年任外交部部長陳友仁的英文秘書,不久辭職任上海市政府英文秘書兼宣傳科科長,主編《市政周刊》。後任市財政局代理局長、參事、秘書長等職。1936年代理上海市市長,l937年7月任市長。抗戰爆發後任中央信托局常務董事,駐香港辦理外交事務。 1944年11月任財政部部長,同年兼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1946年2月辭中央銀行總裁職,3月為國際貨幣基金及國際復興建設銀行理事,6月兼最高經濟委員會委員。1948年國民黨政府政治、經濟、軍事面臨崩潰,蔣介石改組政府,又任俞鴻鈞為中央銀行總裁,授意他進行幣制改革以挽救危機。1948年8月19日出臺了實行金圓券的壹系列辦法,為了逼勒黃金、美鈔,蔣介石又任俞鴻鈞為上海經濟督導員,負責上海地區的經濟管制工作,在短時間內收兌了大量金銀外幣。1949年4月代中國農民銀行董事長。赴臺後任國民黨“財政部”部長、中央銀行總裁兼交通、農民銀行董事長。1953年4月任國民黨臺灣“省政府主席”。1954年任國民黨“行政院”院長。1958年7月辭職,專任國民黨“中央銀行總裁”。1960年6月1日在臺灣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