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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師傅飲料 再來壹瓶我們傷不起!我們很受傷!
首先聲明:我是壹個開小超市的個體戶,雖然深知兌獎對我來說弊大於利,但為了對得起我的客戶,每個拿瓶蓋來兌獎的人我都給他們兌換了。我非常之鄙視康師傅這種用我們小個體戶的錢(利益),來為自己提升銷量的做法。它這種陰謀是對個體戶權益的踐踏,它跟本就是強奸,沒給我們留任何選擇的余地。
為了證明以上的說法我來舉個例子(本人初中畢業可能表述的不是很明了)
2011年我的超市在5月份進了康師傅飲料100件,天氣慢慢變熱加之康師傅飲料中獎率非常高,6月份100件飲料很快就賣或者兌換給客戶,我手上的獎蓋已經超過了30件。這時我準備把再來壹瓶的獎蓋兌換成飲料,聯系了康師傅的業務員之後才知道,要進貨才可以兌換獎蓋,而且每次兌換獎蓋的數量不能超過多少,否則康師傅公司的送貨商是不給送貨的。這麽壹來我又只能用現金進貨,每次兌獎的只有幾件。根據去年的經驗,我斷定我大部份的獎蓋9月份才能兌換,可是妳們知道嗎9月份已經過了飲料銷售的旺季,我再兌換過來的飲料就可能賣很時間,也就是說我在淡季進了大量康師傅(我不得不進因為他們兌換獎蓋是有期限的,過了時間就作廢作廢作廢作廢作廢作廢作廢作廢作廢)。如果小店生意差,這些飲料就可能臨期(也就是快要過期了),康師傅是不會幫我們處理這些臨期產品的,壹但過期我們小個體戶就只能把飲料倒掉,還好瓶子可以賣壹毛錢兩個!
看完上邊例子應該可以看出幾點:
1、個體戶用現金進過來的貨只有70%可以拿來銷售,其余的是兌獎。
2、康師傅限制兌獎,導致個體戶積壓很多獎蓋。
3、進入淡季康師傅才放開兌獎限制,個體戶在淡季不得已進了大量康師傅飲料。
4、淡季加上進貨多,很可能導致康師傅飲料過期,過期飲料只有個體戶自己承擔。
總結:
1、康師傅用個體戶的錢,來做“再來壹瓶”有獎銷售活動。
2、進入淡季才兌換個體戶手中大部份瓶蓋,使得個體戶沒有任何選擇的積壓不對的貨。即占用資金又增加了風險。
3、我為什麽會說康師傅是對個體戶權益的踐踏是強奸是綁架,康師傅用廣告告知消費者“再來壹瓶”,但是康師傅並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應該到哪裏去兌換,這麽壹來消費者只能找零售店面兌換。我想問壹問康師傅,我的店什麽時候變成了妳的兌獎點了,康師傅說“我沒說妳壹定要給消費者兌換呀!誰叫妳兌換的?”,我就是不想兌換呀,但是產品是我銷售的,客戶找不到兌獎的地方,我不管誰管呀。我的客戶能找到妳公司嗎?妳們會給我的客戶處理嗎?
4、康師傅是強盜、是綁匪、是強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