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山東省委主管、主辦的省級黨報,是山東省第壹主流媒體和第壹信息源,是山東省發行量最大、影響力最強的報紙。作為壹家國有企業,大眾日報社的經營管理、人事任免都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指導和監督。
壹、大眾日報的性質和定位
作為山東省委主管、主辦的省級黨報,《大眾日報》屬於國有企業。與事業單位不同,國有企業是由國家投資或控股的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經濟組織。大眾日報作為國有企業,承擔著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報道社會新聞、傳播信息的重要職責。
二、大眾日報的運營與管理
作為壹家國有企業,《大眾日報》的管理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指導和監督。其經營範圍涵蓋報紙出版、發行、廣告等業務,還涉及新媒體、文化產業等領域。在人事任免方面,大眾日報社領導班子由上級黨委任命,接受黨委的領導和監督。
三是《大眾日報》的社會影響力和地位。
《大眾日報》作為山東省第壹主流媒體和第壹信息來源,具有非常重要的社會影響力和地位。它不僅是山東省發行量最大、影響力最強的報紙,也是國內外了解山東的重要窗口。《大眾日報》以其權威、準確、及時的新聞報道和深度分析贏得了讀者的信任和喜愛。
總而言之:
大眾日報社不是事業單位,而是由山東省委主管、主辦的國有企業單位。《大眾日報》作為省級黨報,承擔著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報道社會新聞、傳播信息等重要職責。其經營和管理受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指導和監督,領導由上級黨委任命。作為山東省第壹主流媒體,《大眾日報》以權威、準確、及時的新聞報道和深度分析贏得了廣大讀者的信賴和喜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企業國有資產(以下簡稱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
第十五條:
國家出資企業的合並、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債券、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大額捐贈、分配利潤、解散、申請破產等重大事項,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章程的規定,不得損害投資者和債權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