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壹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拓展知識:
新三板業務既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的經濟業務: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
對於自然人投資者,在申請權限開通前10個交易日,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得低於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另外,自然人投資者還需要有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具體為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以上投資經驗、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滿足任何壹種即可。
例如:新三板1外商投資企業掛牌可行性分析實踐中,外商投資企業壹般是依據前述的法律法規設立的,因此外商投資企業不論其是中外合營、合作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壹般的組織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在赴新三板掛牌上市前,外商投資企業壹般會先進行股份制改造,將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其中,外資企業屬外商獨資企業,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前還須引入中國股東,通過股權轉讓或者增資擴股兩種方式由外商獨資企業轉為中外合資企業。但需註意,根據《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公司。通程如前述湖南省規定,其內容已經突破《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上位法的規定,湖南省規定的有效性存疑。即使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全國股轉系統認可其效力,其針對的是***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經營公司與中外合作經營公司,並沒有明確規定包括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股份公司成立的合法合規性與避免影響掛牌進度考慮,我們建議在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時,應審慎引入境內自然人作為發起人。對於第二種情形,現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是“外國股東與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同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同舉辦可理解為***同投資設立,因此,現行法律法規對境內自然人通過定向增發或者股權轉讓成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並無禁止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