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競業協議被判賠償的事件我沒有經歷過,但是我知道簽了競業協議,這名員工就應該遵守這份的合同,壹旦違反是會被公司追索賠償的。
壹、競業協議是什麽??
競業協議是公司和員工***同簽訂的雙方有償合同,員工從該公司離職之後,應該對公司裏面的業務保密, 任何壹方違反合同,另壹方都可以向對方索賠。簽訂競業協議最長不可以超過兩年,賠償的金額跟商業機密在市場上所存在的價值有關。
二、科大訊飛壹副總裁跳槽騰訊被判賠償具體情況。
科大訊飛總裁陸昀和公司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之後陸昀因為個人的原因需要辭職,科大訊飛同意了陸昀的離職,在粒子之前,陸昀也表示過自己會去騰訊公司。不過科大訊飛發現陸昀以專家顧問的身份出席了騰訊科技的創新峰會,並且在會議上發表了個人的演講。科大訊飛認為陸昀已經違反了競業條款,最終背叛賠償1,200萬元,在普通人看來,這筆錢可能是壹輩子都賺不到,但是這筆錢對於陸昀來說只是小數,陸昀在離職之前科大訊飛就將原本屬於陸昀的股權進行轉讓。?三、有哪些公司需要簽訂競業協議?
會簽訂競業協議的公司和人員都是十分優秀的,相信很多人都沒有接觸過競業協議。像騰訊,訊飛,百度這些大公司裏面的高層員工基本上都會有競業協議,簽訂競業協議對雙方都有好處,但是違背競業協議被罰款之後,在有效期內對方還是要繼續遵守。 ?
但是我覺得無論和公司有沒有簽訂競業協議,自己都應該對公司的數據進行保密。像我做會計的到壹家新公司也不會簽競業協議,職業道德告訴我,不是同壹個公司的數據不能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