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現行稅法,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為公益事業和救濟事業捐贈的,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可以免稅。個人向慈善組織提供的不超過應納稅額30%的捐贈可以免稅。
二、中國慈善捐贈的現狀
據報道,中國每年有近6000萬災民需要救助,2200多萬城市低保戶享受低保,7500多萬農村貧困低保戶需要救助。此外,還有6000萬殘疾人和654.38+0.4億60歲以上老年人需要社會幫助。為了保障這些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的基本權益,僅僅依靠政府的努力遠遠不夠。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助人為樂”,意思是好人好事應該大家壹起做。要解決中國的問題,我們不能僅僅依靠政府。於是慈善組織應運而生。
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中國的現代慈善事業經歷了艱難的起步和緩慢的發展,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才有了顯著的改善。目前,中國的慈善事業正在復蘇中發展壯大。民政部門登記了28.9萬個民間組織和1016個基金會。在這些非政府組織中,中華慈善總會和各級慈善協會有731個,從事拯救生命等人道主義救援的紅十字組織有7萬多個。社會捐贈站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發展迅速。目前,全國已建立3.2萬個社會捐贈接收站,初步形成社會捐贈服務網絡。
根據中國最大的慈善組織中華慈善總會的統計,他們收到的捐款中有70%來自國外、香港和臺灣,國內富豪的捐款占比不到15%。與美國相比,中國公民捐款少了75%。由此可以看出,我們與美國在慈善方面的差距不僅表現在企業捐贈上。而這就需要完善慈善組織的自身建設,讓慈善組織能夠獲得社會公眾的信任。
第三,國內企業百萬富翁不積極參與慈善捐贈的原因
前段時間,壹項慈善調查顯示,工商登記註冊的企業超過654.38+00萬家,但捐贈的企業不超過654.38+00萬家,這意味著99%的企業從未參與捐贈。這項調查讓公眾給中國企業扣上了“缺乏責任感”的帽子。這讓很多企業覺得“太委屈了”。
大多數企業認為國內稅法中只有3%捐贈的免稅政策會導致捐贈越多納稅越多的情況,因此他們認為這實際上是不提倡他們捐贈。現行稅收政策不僅不能給企業帶來多大的稅收減免,而且超出限額的捐贈還要繳納相應的稅費,影響了企業捐贈的積極性。捐款越多,納稅越多,這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難以承受的。不是企業不想做好事,而是有時候做了好事卻沒有好結果。對於今天的民間慈善組織來說,它們在成長過程中面臨著與私營企業幾乎相同的問題:它們在民間缺乏公信力,很難獲得資金支持;在稅收政策上處於不平等地位;很難註冊,被迫隸屬於“集體”或“國家”。
關於國內企業不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的問題,社會上也有很多討論。例如,從大的方面來看,中國經濟的整體水平仍然不高,私營企業仍在發展,可用於慈善事業的資金已經相對較少;我國慈善捐贈稅前減免制度尚不完善。目前的稅收政策不鼓勵企業家捐款。他們捐的錢越多,繳納的額外稅款就越多,這抑制了富人的積極性。目前,慈善組織基本上是政府部門的延伸,濃厚的政府色彩會在壹定程度上挫傷人們的積極性,因為沒有人會喜歡“壓力捐贈”等。從小的方面看,壹些富人不通過合法途徑致富,擔心捐款會引起社會對其財富來源的關註並造成麻煩;更何況,中國人的慈善意識很弱。富人寧願花很多錢買豪車和別墅,也不願花壹塊錢去幫助沒有生計的窮人。
此外,需要註意的是,中國慈善事業的現狀也與富人擔心捐款可能導致“暴露財富”有關,這可能導致外界的負面評論,甚至給自己帶來壹些威脅或危險。近年來,中國有很多關於富裕階層及其財富的討論,其中有兩個非常流行的關鍵詞,壹個是“原罪”,另壹個是“仇富”。所謂“原罪”是指壹些民營企業家要麽擁有了“第壹桶金”,要麽通過壹些灰色手段參與了國家資源的運作,並在短時間內積累了驚人的財富。
在“富人的敵人”看來,絕大多數富人的財富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在這種社會文化心理的隱喻下,壹個慷慨捐贈慈善事業的富人可能很容易被理解為有不可告人的賺錢捷徑,他的錢來得太容易了,所以即使他捐贈得再多,他也壹點也不感到抱歉。另壹種更極端的理解會認為富人捐贈慈善只是壹個幌子,真正的目的只是為了“洗錢”。無論“原罪”概念是否成立,“仇富”心理是否恰當,都構成了富裕階層投資慈善的現實約束。
第四,中美慈善事業的差距及美國慈善事業對中國的啟示。
國內媒體和學者喜歡引用以下數據:50%的13歲以上人口平均每周誌願服務4小時;75%的美國人向慈善機構捐款,每個家庭的平均年收入超過65,438美元+0,000英鎊。從誌願者占總人口的比例和慈善捐贈規模來看,美國無疑是世界上獨壹無二的慈善國家。
中國的慈善事業仍處於起步階段。2002年的壹項研究表明,中國的人均捐款只有0.92元,總計超過6543.8億+,約占當年GDP的十分之壹。與美國相比,2003年美國人均捐款為828.7美元,占當年GDP的2.19%。中美人均慈善捐款相差7300多倍。雖然國情不同,但中國的貢獻份額很小,值得我們深思。
事實上,慈善絕不是富人的權利。與美國相比,我國公民捐款的數量少了75%,從中可以看出我們與美國在慈善方面的差距不僅表現在企業捐款上。而這就需要完善慈善組織的自身建設,讓慈善組織能夠獲得社會公眾的信任。
亞洲開發銀行駐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湯敏表示,中國現有的慈善組織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1%,而美國從事慈善和社會福利事業的人數占總就業人口的10%。相對來說,美國慈善機構的籌款要容易得多,美國頒布的稅法1986規定公益組織可以免交所得稅。
美國現代慈善事業的發展離不開制度的建設。美國慈善事業因其活力、多樣性、經濟實力和增長率而格外引人註目。影響慈善行業發展的壹個重要因素是美國有壹個有利於慈善部門發展的法律環境。法制、制度、機制三位壹體是美國慈善事業壹步步走向成熟制度環境的保障。
首先,完善的遺產稅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刺激了美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壹方面,美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以其高額和累進金額而聞名。當遺產超過300萬美元時,稅率高達55%,遺產受益人在繼承遺產前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因此富人的後代在繼承遺產時會遇到很多障礙。另壹方面,建立基金會或捐款可以獲得稅收減免,捐贈多少錢可以相應地從所得稅中扣除。進行慈善捐贈不僅可以減少損失,而且有助於樹立公眾形象並產生榜樣效應。此外,國家對基金會的運營也有大量的免稅和減稅優惠,使慈善基金會可以獲得其他企業無法比擬的高額回報。大多數慈善組織不僅免稅,即不需要納稅,而且此類組織收到的捐款還享有根據法律規定的限額扣除稅款的待遇。這些稅收待遇具體包括免稅、所得稅免稅和捐贈減稅。
其次,激勵與約束相結合,保證了慈善組織的規範運作。慈善組織壹旦成立,就需要不斷籌集捐款,管理者必須確保籌集的資金能夠保值增值,因此資金的使用是壹門高深的學問。許多慈善組織不僅開展慈善募捐活動和募捐宣傳,而且還從事兩種類型的營利性投資,以確保所籌集資金的保值和增值。美國對慈善組織的監管可以分為四個層次。第壹個層面是政府立法和監管。第二個層面是對民間專業評估機構的監管。第三個層面是媒體和關心慈善事業的人的監督。第四個層面是慈善組織的內部監管。
與市場經濟的演進相適應,美國慈善事業的發展經歷了漫長而曲折的歷史,積累了大量經驗。這些無疑對當代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從65438到0994年,中國第壹家綜合性慈善組織——中華慈善總會在北京成立。隨後,各地慈善組織迅速發展,成為中國民間組織中壹支不可忽視的力量。與此同時,圍繞慈善事業的政策和法律體系建設也逐步展開。中國的慈善事業走上了法制化的軌道。但是,總體而言,特別是就相對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而言,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慈善組織和機構的規模和活動能力先天不足;慈善事業發展所必需的法律制度、社會支持、文化背景和經濟基礎相對不健全;慈善在獲取資源、扶貧濟困、人文關懷等方面的巨大優勢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借鑒國外有益經驗,弘揚我國優秀文化傳統,加快管理體制改革,激活我國慈善組織的創新能力,進壹步完善有利於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法律制度和稅收環境,逐步形成“本土化”的我國慈善救助模式和符合我國國情的慈善事業發展道路,無疑是十分必要的。專家建議應在以下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1)弘揚中國文化傳統,培育現代慈善理念。
(二)優化激勵機制,加快慈善資源聚集。根據國外經驗,稅收制度是鼓勵公民積極參與慈善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杠桿。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為非營利社會服務組織和基金組織創造有利發展環境的關鍵因素之壹是建立壹個運行良好的社會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對慈善捐贈進行適當的激勵;對於慈善組織來說,需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有效利用、開發和配置民間慈善資源,把慈善事業的“蛋糕”做大。
(3)建立健全自律、他律和他律相結合的社會約束機制。完善法制和道德環境是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從國外的經驗來看,我國需要盡快建立慈善組織的資質評價和信用資格認證制度,加強社會監督,進壹步規範慈善行為,並在慈善活動參與者的互動過程中逐步建立公約。有必要加強誠信道德建設,完善慈善組織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培育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提高從業人員的道德素質,進而增強慈善對公眾的吸引力。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政府對企業和個人的慈善捐贈給予慷慨的免稅待遇,對相關慈善組織或機構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並對個人收入或遺產征收超額累進稅,引導富人在“壹半左右的財產被征稅”和“捐贈慈善以留下好名聲”之間選擇後者。根據中國現行稅法,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為公益事業和救濟事業捐贈的,在年度稅收收入的3%以內部分可以免稅。個人向慈善組織的捐贈不超過應納稅額的30%可以免稅。這實際上是“捐款越多,納稅越多”,這是對企業捐款的變相“打擊”。至於申請退稅的繁瑣過程,生動而無奈的案例比比皆是。同時,中國慈善行業運作缺乏透明度,管理水平和公信力亟待提高,也影響了企業和個人的捐贈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