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概念最早由經濟學家厲以寧在《中國1994》中提出,但直到25年後才首次出現在官方話語體系中。之後,它出現的頻率開始變得越來越高。按照厲以寧的說法,用最簡單的話來解釋:初次分配是工資,由市場主導,二次分配是社會保障,由政府主導。
第三次分配是公益,由社會道德推動。2019,10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正式承認。在談到我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時,會議提出要重視第三次分配的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
鼓勵勤勞致富,保護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調節過高收入,清理和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次年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進壹步明確了“三次分配”的政策取向,會議提出“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與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掛鉤,第三次是最晚的壹次。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相協調的基礎性制度安排,讓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紮實前進。
三重分配已被納入中國的基本制度安排,而且越來越清晰。從概念的提出,到這壹重大命題的闡述,再到基本制度安排的呈現,可以感受到政策信號越來越密集,企業家與同期共同富裕的聯系在2021年被密集且高規格提及。
這表明第三次配送即將進入規模化運營階段。《高層講話釋放巨大信號,中國正在進行戰略轉移,窮人越窮富人越富》壹文提到,在前30年,壹些人和壹些地區將先富起來。
從現在開始,我們進入了既富又窮的階段,從“擺脫貧困”到“共同富裕”,這不僅是同壹邏輯的自然延續,也是戰略方向的重大變化。中央提出的第三次分配實際上是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的實現路徑。
意味著要實現共同富裕,分配制度改革勢在必行,現階段的工作將圍繞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