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目錄可分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政府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並公布;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政府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授權的機構確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