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錯過學校應該承擔什麽責任?
我認為首先設法找到某人是緊急的。至於學校,應該沒有太大責任。首先,大學生是成年人,而且事情發生在學校放假之後。這件事也發生在校外。成年人應該對發生的事情負責,而不是對學校發生的事情負責。學校不應該對此負責。況且女孩現在也不清楚,責任怎麽劃分也不清楚。然而,學校做錯了壹些事情。雖然女孩在學校外出了,但她仍然是學校的學生。學校仍然有義務幫助家長找到這個女孩。我們不能讓女孩輟學,在事情不是很清楚的情況下推卸責任。至於要不要退學,要等找到女孩再說。我認為先找到壹個女孩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