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跨國並購、參股、上市和重組,培育和發展我國的跨國公司。按照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擴大境外資源合作開發。鼓勵企業參與境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工程承包水平,穩步發展勞務合作。
完善境外投資促進和保障體系,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統籌協調、風險管理和監管。促進國際和區域經濟合作。統籌推進貿易、投資和運輸便利化,積極參與國際和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加強對話和磋商,發展同各國的雙邊和多邊經貿合作。
積極參與多邊貿易和投資規則的制定,推動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增加中國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援助,進壹步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