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導和監督下級政法部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2.協調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
3、負責本地政法工作的總體部署;
4.工作重點是黨務。
區委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區委會議的組織和日常工作的協調;
2.負責起草、審核和管理區委文件;
3.負責區委領導的日程安排和接待;
4.負責區委的對外聯絡和公共關系;
5.負責區委的信息收集、研究和上報;
6.負責區委的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
綜上所述,區委辦的職責包括指導監督下級政法部門,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部署本地區政法工作,負責黨務工作。此外,還負責區委會議的組織和日常工作的協調、文件起草、審閱和管理、領導日程安排和接待、對外聯絡和公共關系、信息收集、研究和報告、保密和檔案管理。
法律依據:
中國城市* *工作條例
第十二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方面發揮領導作用,全面領導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負責本地區的黨的建設,履行指導方向、管理全局、作出決策、保證落實的職責。堅持和完善黨的地方組織工作制度,健全議事、決策、監督機制,增強整體功能,提高領導水平,把黨的地方組織建設成為堅決聽從黨中央指揮、管理嚴格、監督有力、班子團結、風氣純潔的堅強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