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完成資格審查的申請人,以及不需要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和應屆畢業生在完成報名信息後通過網上支付方式支付考試報名費。付款完成即視為註冊程序完成。
2.登記費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3.繳費截止時間為2009年4月30日2065438+20:00。繳費手續完成後,報名科目及相關信息不能更改,報名費不予退還。
4.報考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完成繳費手續後可在網報系統中查詢個人報名狀態;畢業生可在8月19日(2065438)後登錄網報系統查看個人報名情況。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繳費的報考者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並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