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風險控制是指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利用有關信息和特定手段,對企業財務活動施加影響或調節,以便實現計劃所規定的財務目標,回避風險的發生。
財務風險控制的方法主要有:
①防護性控制。防護性控制又稱排除幹擾控制,是指在財務活動發生前,就制定壹系列制度和規定,把可能產生的差異予以排除的壹種控制方法。
②前饋性控制。前饋性控制又稱補償幹擾控制,是指通過對實際財務系統運行的監視,運用科學的方法預測可能出現的偏差,采取壹定措施,使差異得以消除的壹種控制方法。
擴展資料:
財務風險自留:
風險自留,即風險承擔。也就是說,如果損失發生,經濟主體將以當時可利用的任何資金進行支付。風險保留包括無計劃自留、有計劃自我保險。
(1)無計劃自留。指風險損失發生後從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損失前做出資金安排。
當經濟主體沒有意識到風險並認為損失不會發生時,或將意識到的與風險有關的最大可能損失顯著低估時,就會采用無計劃保留方式承擔風險。壹般來說,無資金保留應當謹慎使用,因為如果實際總損失遠遠大於預計損失,將引起資金周轉困難。
(2)有計劃自我保險。指可能的損失發生前,通過做出各種資金安排以確保損失出現後能及時獲得資金以補償損失。有計劃自我保險主要通過建立風險預留基金的方式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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