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回國,在上海財經大學任教,歷任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校長助理。
2002年被評為上海曙光學者,擔任上海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總幹事。
2005年7月任上海財經大學副校長。
2014年6月任上海政法學院院長。
2016年1月任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常務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