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地方不統壹,有的是公務員,有的是參公,有的是事業編,壹般隸屬於市政府辦公室。財政局是政府機構,是市政府的內設部門。其職責包括按照規定監督和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監督和管理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經營。
金融工作局的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議和指示;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全市金融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制定全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聯系周內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為金融管理部門履行職責和金融機構業務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和環境;引進省內外金融機構落戶周口,推動轄內金融機構“走出去”;組織政府與金融機構的合作、金融機構與企業的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3)率先構建地方金融體系。指導全市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重組和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