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建國到1953,主要采用國家資本主義的初級形式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改造,采取“四馬分利”的方式,其中向資本家支付壹定的利潤是壹種救贖手段。
2.從1954到1955的下半年,在推進國家資本主義初級形態的同時,開始轉向個體企業公私合營階段。1953年底,中央財經委員會召開了全國擴大公私合營產業計劃工作會議。
3.從1955下半年到1956,這壹階段正逐步從單個企業的公私合營向全行業的公私合營轉變。這種合資企業,又稱“吃葡萄式”合資企業,按行業分,不分大中小企業,已形成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高潮。